李方:学者为富人们讨要生二胎的公平太荒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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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11月10日 09:56 南方都市报 | |||||||||
媒体思想之李方专栏 最近看到有人在媒体上为富人生二胎问题喊冤:农民(穷人)生得,富人怎就生不得?这难道不是另一种不公平? 我认为这个说法不对。据我所知,部分农村家庭允许生二胎,绝不仅仅是政策法律
所谓城乡二元结构,或者说城市居民占了农民便宜,一般我们理解为包括历史原因、教育差别、机会不平等、投资倾斜等因素,但是在这中间,其实社会保障的差异才是根本性的。城里人,境遇或许千差万别,但基本上不愁冻馁,实在不行还可以吃低保,这就是社会保障。而农民呢,谁给他兜底?那么,他只有倚靠自己亲人这样一条路——此时,如果要求他跟城里人一样只能生一胎,就显失公平,除非你给农民也发低保(可是这样一来,恐怕半数以上农民都有资格伸手,依照现在财政能力,政府招架得住吗)。 再一个,城市里的大多数工作岗位,哪怕开大公共汽车这样的苦活累活,其实也是男女都一样干,而且基本上可以保证同工同酬,生女孩除了心理上别扭,实际上并不怎么吃亏。然而农村完全不同,耕地种田,老实讲男女就是不一样。再加上农村风俗,家里没个男孩,还就是遭人欺负。记得二十多年前我念初中的时候,学校请来个数学家给我们讲趣味数学,他就举了计划生育的例子:假设我们采取这样的政策,每个农民家庭生出男孩就打住(如果第一胎男孩,停止;剩下一半生女孩的允许他们继续生,那么第二胎生男孩的,打住;再剩下的四分之一,请继续……),请问,中国农民平均每个家庭有几个孩子?答案居然是:两个。 实际上很多农村也是这样操作的,只不过不允许无限制地生下去,好比如果第二胎还是女孩,那对不起,算你运气不好吧。 当然还有另外一个争议,关于“人口逆淘汰”的问题。城里人条件好,偏偏只允许生一个;农民穷,却可以多生。很明显不利于改善人口的整体素质。这个问题的确存在,也成为“富人不公平”论者的一个武器。但是我认为,与城乡二元结构特别是城乡生产方式差异造成的不公平相比,这就只能算是一个不得不放弃考虑的次要因素了。 总之,那些为富人生二胎喊冤的人,实际上他们是在大不公平的前提下片面强调小公平,其思路无异于刻舟求剑、缘木求鱼那个水平。 (作者系媒体从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