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翔
有关“一次性餐具半数不合格”新闻,终于被新华社确证为事实——记者10月5日看到了这份“最新抽查”的报告原件:国家质检总局下属的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2005年9月9日所发的2005年第12号文《一次性餐饮具、食品包装袋/膜产品情况汇报》。(见11月6日新华网)
2002年对一次性餐饮具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52%;2003年在河北省进行的国家监督抽查,抽样合格率为43%;2004年对北京市市场进行的抽查,抽样合格率为40%。这些报告原件中的具体数字,与《新民晚报》等媒体11月1日报道的“一次性餐具半数不合格”的新闻内容完全一致;11月6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节目再度印证了这一事实。可是,这一事实却奇怪地被有关部门斥为“纯属捏造”:记者向国家质检总局求证,该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此传闻纯属捏造(见11月3日《深圳商报》)。而国家质检总局新闻发言人刘兆彬表示,质检总局正在对此事进行研究和调查。这简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进行调查的国家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的下属单位,并且已于两个月前出具了文字报告,质检总局竟然一无所知?
这只能有两种解释,一是部门协作,而且是下级和上级的协作,效率低下而失范;二是因为“一次性餐具半数不合格”、“容易致癌致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调查结论,其新闻“爆炸性”太强,不利于维护部门形象和民心安定,“不宜”完全公开。至于真实情况如何,我们不得而知。
但这份报告的签发时间却为2005年9月9日,距离被媒体“捏造”出来,已经有将近两个月的时间。为何这么长的时间,政府部门还不把调查真相告诉公众?
一次性餐具消耗量惊人,“半数不合格”无疑影响面巨大,需要政府部门高度关注,并花大力气来积极整治。而“车间边角料、饮料瓶、医疗塑料垃圾、农药瓶……只要是塑料,都能被不法厂商回收来做一次性餐具”,这种无秩序状态的猖狂存在,又决非一日之力,与有关部门长期的管理不力、监督不严直接相关。那么,不把真相及时告诉公众,而是选择藏着掖着,缺乏社会鞭策和透明监督的有关部门,又如何能迅速给国民提供一份合格的一次性餐具呢?
保障公民的知情权,不仅是尊重人民权利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稳定社会和消除负面效应的保障。两年前的“非典”事件已经充分暴露了公民知情权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在这个意义上,一次性餐具事件不能不说是打造阳光政府道路上一次非常遗憾的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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