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8月19日下午消息 今日普华永道发布报告称,在资源税改革呼之欲出的背景下,中国开征环境税已经成为趋势,但目前可能并非是开征环境税的最佳时机。
普华永道税务部合伙人陈伟权认为,近期内开征环境税的条件尚未完全成熟,原因有三:
第一,是与传统的税收征管相比,环境税的征收管理比较复杂,税务机关征收管理当中的一些技术问题仍有待解决。第二,环境税一般具有专款专用的特点,我国针对环境税这一特点的专项税收监管体制尚在建设完善之中,以保证环境税能真正被有效用于环境保护和治理。第三,当前经济刚刚遭遇过危机,企业普遍负担较重,环境税可能进一步加重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负担,与国家扶持、鼓励企业走出金融危机的宏观政策方向不符。”
报告认为,在目前环境下,如果环境税开征,可能的方案主要有四种或是其中一种或几种的相结合,这主要包括:独立环境税方案、融入环境税方案、环境税费方案和环境税式支出。
第一种方案将不影响其他已有税费而独立地开征。融入环境税即不开征专门的环境税,通过对现有的税制系统进行完善,已达到通过税收保护环境的目的。例如调整煤炭、石油、天然气和黑色金属矿原矿的资源税率,将资源的稀缺性、生态补偿与恢复成本纳入税率;扩大资源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如新增淡水资源、草地资源、煤炭和清洁能源消费项目等新的税目。另外两种方案则涉及税费并存和税费优惠。
此外,普华永道认为,基于行业间相异的性质,环境税的开征将对不同行业产生不同的影响。对于高污染行业(如化工业、钢铁业)以及高能耗能源行业(如煤炭业、石油业),行业运营本身已经受到国家定价权的影响。 在环境税还未出台,国家仍可继续以调节价格机制从而达到宏观调控及加强节能减排的目的。在环境税推出时,国家将需要同时考虑行业定价权与税收杠杆之间的相互影响。
“如果开征环境税,那么作为国家性的税种,其征收和管理将得到加强,税款的缴纳和使用也将得到更好的保证。与发达国家为控制二氧化碳排放量而征收碳税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不同,中国如果开征环境税将更倾向于关注如何约束高污染、高能耗的行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改善环境,保护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环境税的征收对象也会相对更为广泛。”陈伟权说。
据悉,我国尚缺少专门针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或产品而征收的环境税,而是在各现存的税种中零星的规定了有关的税收制度和优惠条款(如增值税、所得税中针对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各项税收优惠),另外还有一些与环境相关的收费(如排污费和污水处理费),而这些法律法规尚缺乏一个统筹性的征收管理制度。
此前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中,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曾表示,征收企业的环境税,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方向,现在已经列入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环保部的重要议事日程,各部门正在协作开展这方面的研究,条件成熟时将会推出对污染企业征收环境税的制度。(雪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