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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放生:国有资产管理局设立的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 14:53  上海国资

  周放生

  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层面上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在改革开放30年中,国有企业改革(以下简称国企改革)始终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与此紧密相联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国资改革),如果以1988年国务院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局为标志,中国的国资改革则走过了20个春秋。国企改革和国资改革经历探索、磨难、曲折、实践的过程,有经验,也有教训,在中国的改革开放步入“而立之年”之际,值得认真回顾总结。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政府开始鼓励引入外资,建立中外合资企业,允许民营企业存在和发展,建立私营企业。历经10年,外资企业、民资企业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由此引起我国经济基础的企业制度结构发生了变化,即由改革开放前单一的国有制形态开始向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形态发展。这样的状况客观上要求上层建筑——政府的双重管理职能要分开,即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面对全社会各种经济制度企业)与国有资产所有者管理职能(面对国有经济制度企业)在机构上分开。

  在改革开放之后,面对多种所有制企业,政府要对包括国有企业在内的各种所有制企业进行社会公共管理,此时政府的角色是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执行规则的“裁判”,是守夜人;与此同时,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又要与其他各类企业在市场中竞争,此时的角色是“运动员”。很显然,若政府双重职能合一,即会产生“裁判”与“运动员”的利益冲突、角色冲突。应当说,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对政府资产也曾经遇到过同样的问题,它们的经验是将政府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政府的出资人职能分开,以体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既然市场提出了问题,就要用市场的办法去解决。

  随着国企改革的不断深入,理顺国有资产产权关系,建立国有资产专司管理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就愈来愈迫切地提上了工作日程。

  1988年初,国务院根据原国家体改委及世界银行的建议,开始酝酿把国有资产的产权管理职能从政府的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1988年5月批准成立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归口财政部管理。1988年9月国家及各省市均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在政府层面上将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分开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在设立专司国有资产管理职能的机构方面开始了实质性的探索。

  国务院确定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主要任务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和境外的全部国有资产行使管理职能,重点是管理国家投入各类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国有资产。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优化国有资产配置,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或人员)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全民所有制经济的骨干作用,推动社会生产力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不断发展为宗旨,逐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使用单位有效地经营和使用国有资产,依法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税收和费用,依法向国家上缴利润和国有资产股权利益,实现资产增值;并按照“统一政策,分散管理”原则,逐步建立从中央到地方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更好地为改革、开放服务。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成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政府管理职能体制上看,是政府双重职能(社会经济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合一向双重职能分开的历史性转变。从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上看,是国有资产多部门管理向职能化管理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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