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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实质上是分配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4日 20:17 中国财经报

  “城市住宅”实质上是分配问题

  赵燕菁 吴伟科

  速度本身不是问题——如果分配问题得以解决,高速发展带来的是机会;反之,高速发展埋下的是危险。

  “卢卡斯问题”与“林毅夫解”

  2004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卢卡斯访问中国,听说我国正在进行宏观调控,感到大惑不解。从宏观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一国经济所希望达到的状态就是高增长、低通胀,中国已经做到,为什么还要搞宏观调控?林毅夫的回答非常经典:这是因为中国经济存在两大失衡——经济“失衡”和社会“失衡”。第一个“失衡”,主要是指经济增长过程中总量(投资和需求比例)和个别部门的超常增长(潮涌现象)。这个失衡很大程度上是经济学家自己创造的——经济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出在我们选取了成熟经济的平均的结构作为参照。对于中国这样高速发展的转型经济,局部经济的增长(如重化工、房地产),特定资源需求扩大(如铁矿、石油),不仅是正常的,而且是必需的。况且,即使考虑到成本的增加,固定资产的实际投资增速,要远小于名义的投资增速。投资大量涌向资本密集行业,并未导致劳动密集产业资金的短缺——市场上的流动性仍大量剩余。因此,第一个“失衡”作为宏观调控的依据并不充分。

  中国经济存在的真正问题,是林毅夫提出的第二个“失衡”:贫富差距拉大,和相应的看病难、就学难、住房难。换句话说,中国目前的宏观经济失衡,主要出现在分配领域,而非生产领域和消费领域。降低增长速度缩小不了贫富差距。解决不了分配,扩大内需也就无从谈起。

  中国宏观经济最大的问题不是总财富增长过快,而是增量财富分配不公。速度本身不是问题——如果分配问题得以解决,高速发展带来的是机会;反之,高速发展埋下的是危险。

  对于“卢卡斯问题”,正确的“林毅夫解”是:“必须在生产要素的初次分配中,实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

  社会财富的分配路径

  基于公共财产的平均主义的分配模式,已经被实践证明为无效率的。正确的路径不是强调无差异的终点,而是要创造公平的起点。政府的角色,就是确保每次新的比赛开始时,全体公民拥有相同的机会。

  生产资料有三要素——劳动力、资本和土地。通过普及教育,实现劳动力的平等;通过股票市场,让公众分享成长;通过房地产市场,使人民获得土地升值。这些发达经济行之有效的分享经济成长的路径,在中国却导致了更加严重的社会分层。

  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上述政策完全没有考虑空间因素。

  规模经济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特征。只有集聚,要素才能升值。只有进入城市,才有机会分享成长。工业社会和农业社会最大的不同,就在于空间区位价值的不同。这种价值的不同,使得城市和乡村土地在经济增长中显示出极大的不均衡性——城市土地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的升值要远远大于农村。正是劳动力要素在空间初始分布上的不平等,导致了生产要素(土地)分配上的不平等,并进一步造成的社会剩余分配上的不平等。因此,工业化土地要素的公平分配,不是普遍地平分地权,而是平分城市的地权。换言之,在哪里拥有地权,以什么样的方式拥有地权,比是否拥有地权更重要。

  实现要素空间上的平等,并非简单宣布放开户口、允许自由迁徙这么容易。这里所说的进入城市,不是只在城市里找到工作,更主要的是要拥有稳定的居所。更准确地说,要在城市拥有属于自己的不动产。因为居所是拥有城市地权最主要的形式,仅仅在城市工作,并不能一定分享城市的成长。没有永久的居所,就不会有稳定的身份。没有稳定的身份,劳动力就不仅不能成为城市的资源,反而会成为城市的问题。

  这一点在城乡结构急剧变化的发展阶段尤为重要。“空间弱势群体”需要额外的“势能”,这是城乡间移民与城市间移民最大的不同。这也是中国这样的发展经济,和已经完成城市化的发达国家之间最大的不同。在这个过程中,市场只会强化原来的所有权,只有政府干预,才有可能是城乡间转移的居民获得必要的“额外势能”。

  外部人分享一个公司成长的最佳途径,就是拥有这个公司的股份。中国经济的一个特点,就是政府主导下的经济成长。而其中最重要、最盈利的“公司”,就是地方政府经营的城市。谁拥有城市的土地,以及附着其上的不动产,谁就可以快速致富。中国近年来白手起家、一夜暴富的故事,大多与城市土地有关。而这些财富本来是可以分布在更多居民手中的。

  现在存在一种观点,就是中国应当仿效其他发达国家,采用以租为主的方式解决住宅问题。这种观点认为,由于在这一阶段人均收入是有限的,增加住房收入必然压缩其他消费,不仅严重抑制其他产业的需求,也会扭曲劳动力的再生产。按照刘福垣最新的一项研究,住宅消费应在可支配收入的32%和22%之间。“按照目前的住宅价格,这些钱不可能租到不是贫民窟的两室住宅,至少也要15年才买得起60平米的住宅”。

  但这只是说明我们应研究如何降低购房门槛,把居民必须的租房收入,直接转变为住房积累的制度途径。这个制度如果设计的好,就不仅不会抑制其他产业的消费,反而会扩大有效需求。因为住宅是否属于自己,居民的消费倾向完全不同(特别是装修、耐用大型家电等)。如果我们把城市看作一个公司,土地就是这个公司最大的生产要素。购买了一个城市的不动产(特别是住宅),就相当于购买了这个城市的股份。城市经济增长,所有城市不动产就会随之升值。上个世纪末的房改,犹如向城市居民派发城市公司的原始股,一夜之间,造就了大批的中产阶级。但随后高涨的房价,也将没有资格获得“原始股”的非城市居民,排除在经济成长的大门之外。增量社会财富的分布,也因此在有产者和无产者之间迅速拉开。

  以租为主,解决住房问题的观点喜欢引用的例子就是一些发达国家高租房比,“已经站在发达前沿的德国,私人占有住宅的比例也不过44%左右”(刘福垣)。这就要涉及到经济起飞的初始阶段和稳定阶段的不同。在发达国家,城市化基本稳定。城市不动产价格早已经不是要素的初始价格,不动产也因此没有中国目前这样显著的财富分配功能。在这些国家,拥有还是租赁不动产,在财富分配方面的差异并不明显。但在发展中经济,特别是在大量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阶段,能否拥有城市自己的居所,则具有完全不同的经济学含义。在中国,拥有还是租赁住宅,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财富未来的分布。

  最伟大的“土改”

  住宅问题不是一个孤立的行业问题,其本质相当于新一轮“土改”,是对社会经济转型阶段,初始生产要素(主要是土地)的一次重新分配。

  所不同的是,农业时代的土改,分配的是耕地,农民无需迁移,只需把耕地就地均分给农民。而工业化时代的“土改”,分配的是城市资源,需要劳动力在空间上异地转移。没有政府的参与(强征土地,配套后再分配给新居民),城市原始生产要素的均分不可能自发完成。

  现在的宏观调控政策,几乎都集中在过剩资金,但却忽略了更加危险的过剩人口。“住房新政”,关注的也主要是现有城市居民的置业,却忽略了更加急迫的流动人口的住宅需求。正确的住宅政策,应当可以使城市变成一个个巨大的“水库”,将危险的流动性(资金和劳动力)稳定下来,凝结成社会的资源和财富。

  在高速城市化的阶段,住宅对于中国经济的重要性怎样强调都不过分。价格只是住宅问题露出水面的冰山一角。它远不是问题的全部。围绕这一次要问题制定的房地产政策,并没有真正接触到住宅问题的核心。我们今天面对的所谓宏观失衡,要远比大多数人意识到的来得广泛、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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