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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中国金融业综合经营步伐势在必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12日 20:02 新浪财经
张春子 一、金融业:中国经济的“阿喀琉斯之踵” 阿喀琉斯是希腊神话中的英雄。他在特洛伊战争中杀死对方主将,使得希腊联军转败为胜。但他也有一个致命弱点,就是他的脚踵。传说在阿喀琉斯出生后,母亲捏住他的脚踵,把他倒浸在冥河中。因此他的身体除了没有浸水的踵部外,一概刀枪不入。后来太阳神阿波罗知道了他的弱点,用箭射中阿喀琉斯的踵部,把他杀死。因此后人有“阿喀琉斯之踵”的说法,形容致命的弱点。金融业正是中国经济的“阿喀琉斯之踵”,全面开放后人们最担心的就是中国金融业可能面临的冲击。如果说,全面开放之前中国金融的竞争还是在近海的撕杀,那么金融业的全面开放就意味着中国经济金融的航母将离岸远航,要到蔚蓝色的大洋深处经受惊涛骇浪的挑战。 经过五年短暂而又宝贵的“入世”过渡期,中国金融业已全面置身于变幻莫测的国际金融市场,全球化金融竞争时代已经来临。作为WTO的成员国,我国已履行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方面的承诺,中国的金融市场已全面向外资金融机构开放,外资商业银行分行可以按照《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要求,转型为子银行,甚至不排除将来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市,中国的金融机构将在同一起跑线上与装备精良的大型国际金融控股集团展开激烈的竞争。 如果说在我国金融业全面开放之前,国内的金融机构在政府残存的“父爱主义”庇护下,仍可以按照一套独特的游戏规则获得稳定的经营发展空间,那么金融业的全面开放意味着国内金融机构真正接受市场考验时代的来临,意味着中国金融业的大门已经完全洞开。面对已经实行了综合经营、服务品种齐全、资本实力雄厚、网络发达、创新能力高超的外资金融控股集团,我们只有选择从“分业”到“综合经营”的体制转变,加快发展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控股集团,组建中国金融业的“战略空军”,才能有效提升国内金融业核心竞争力,避免陷入“阿喀琉斯之踵”的困境,并在与国外金融机构的合作和竞争中实现共赢。 二、发展金融控股集团是中国金融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现实选择 举凡国内外大型金融控股集团,无不是由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林林总总的金融机构组成的联合舰队,作为金融组织结构大型化、集团化、国际化和经营多元化趋势下的金融机构重组再造方式,日益受到国内业界的青睐,已成为我国金融业应对全面开放挑战的重要战略选择。发达国家金融业的发展实践表明,金融控股集团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协同效应及降低单一业务所产生的行业风险等方面,具有其他类型金融企业无可比拟的优势。 中国目前仍实行的是金融分业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下的金融机构显然难以与全能型的外资金融机构相抗衡。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资本流动国际化和金融全球化的新形势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替代金融分业经营模式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历史潮流。几年前的“爱立信倒戈事件”已经十分清楚地显示出以金融控股集团为背景的外资银行所处的优势地位和仍以分业经营为模式的中资银行所处的尴尬劣势,反映出外来冲击的现实性和采取应对之策的紧迫性。 从客户的需求来看,在这一轮股市和房市上涨过程中,中国居民追求财富的“潘多拉盒子”已经打开,各类金融资产要进入一个比较快的发展阶段。展望未来,传统的银行存款在一段时间内仍会保持增长,但是相对其他直接融资渠道增长速度要相对慢一些。相反,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占GDP的比重会快速地增长。中国现在M2比GDP大概是1.65,最近以来深沪股市的市值占GDP的比重有大幅度提高,在130%左右;债券占GDP的比重大约是40%;保险的资产的运用是2万多亿,占GDP的10%,还有基金业发展也非常迅速。未来几年,变化的总体趋势是直接融资的发展要远远快于间接融资的发展,债券发展速度有可能会快得多,基金的发展速度、保险的发展速度有可能快得多。着眼于中国金融业的未来发展,从现在开始就必须稳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特别是考虑到中国目前的金融格局还是以银行业间接融资为主,因此在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过程中,银行业必须积极地参与。从应对金融国际化竞争的战略高度看,我国的金融经营体制和监管体制如不尽快作出适当调整,那么目前这种各自为战、手脚被束缚的中资金融机构很有可能在外来冲击之下不堪一击,而外资金融机构则有可能乘机长驱直入,迅速占领我国金融市场的各个制高点,控制住优质客户和优质金融资源。 虽然从分业经营到综合经营可能会给我国的金融机构带来转型的阵痛,比如,市场秩序会不会产生一定的混乱?风险会不会产生叠加?大型综合化金融控股集团的出现会不会导致市场垄断,从而影响金融业的竞争效率?等等。但与分业模式下中国金融机构由于功能不全而在整体效益和长远利益方面的损害相比,功能齐全的金融控股集团更有利于提高中国金融业的国际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目前,我们还无法准确描述中国综合经营的整体发展趋势,也无法预测具体的时间表,但可以肯定的是,来自市场的力量让综合经营成为中国金融业发展的推动力量。综观中国现状,也许不用怀疑我们正身处金融大爆炸(Big Bang)改革的前夜。我国的金融业能否充分利用当前的有利时机,积极进行业务扩张,提升核心竞争力,将直接决定中国今后综合经营的路经选择。 在现实的实践中,我国目前已经涌现出多种类型的金融控股集团,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由非银行金融机构投资形成的控股公司,如中信集团组建的中信控股公司、光大集团正在组建的光大金融控股集团、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等等;第二类是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控股公司,如首创集团、东方集团、海尔集团,宝钢集团、招商局集团、新希望集团等,类似企业性质的金融控股公司全国范围还有许多家;第三类是一些地方政府通过整合当地的金融机构组建的金融控股集团,比如上海的新国际集团,河南省建投集团等等;第四类是由商业银行搭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平台。目前工、农、中、建、交等五大国有商业银行搭建的金融控股集团平台雏形已现。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中,中信银行拥有中信控股综合经营平台的特有优势,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中小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在加快搭建自己的金融控股平台,可以说,中国分业经营体制正在加速向综合经营体制转变,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业务相互交叉融合的时代正在加速到来。 三、有效运作是金融控股集团成功的关键 与国外成熟市场经济环境下发展起来的金融控股集团相比,我国金融控股集团的发展任务还相当繁重。在我国的具体国情下,成功地实现金融企业从分业经营转向综合经营的转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金融控股集团在国内还属于新生事物,作为分业经营环境下的一种金融组织形式创新,金融控股集团应当建立什么样的公司治理和组织架构,应当如何确定科学的发展战略,如何对集团内部金融子公司的人、财、物和知识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与管理,怎样控制由于集团复杂的组织架构和治理关系带来的各种风险,如何建立融合不同金融业务子公司的企业文化,形成统一的集团文化等等,无论对金融控股集团的领导者还是金融监管部门都是具有很大挑战的课题。 在我国,发展金融控股集团首先遇到的是产权改革问题,组建金融控股集团不是简单的机构叠加,实质性的产权改革才是要害,因此,为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必须要对现有金融体制和产权进行改革。特别是解决政府对金融资源的支配权问题。任何市场化的改革都意味着政府这种支配权的弱化,削弱这种金融支配权,对现行体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对国家金融主权会产生哪些不利因素,如何化解这种改革可能带来的各种金融风险等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从金融业的发展现实来看,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但由于其庞大的资产规模和市场影响力,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控股集团化再造所涉及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决非一般国有企业控股公司化改造所能比拟的,这也决定了国有商业银行的下一步金融控股集团化改革仍然是国有金融体制改革的主战场,是金融体系改革的“硬核”。国有商业银行金融控股集团化改革能否顺利实现,直接影响到我国金融业现代化建设的前途。 我们还必须看到,金融控股集团实际上就像多种金融机构组合而成的金融机构丛林,债权人和投资者必须明确自己在这种金融机构森林中的位置。对于作为母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而言,如果是一家纯粹的控股公司,它所拥有的仅仅是在子公司的股份,在此种情况下,控股公司对子公司发挥的作用有限,主要表现为从子公司向控股公司转移红利的能力。未来的金融控股公司除了管理在子公司投资的股权之外,还必须通过对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业务线、营销渠道、信息技术系统、客户信息平台的有效整合,提高整个集团综合运作各种资源的能力,依托强大的各类金融业务的协同作战,打赢高科技条件下的全面金融战争。 从国际经验来看,风险控制是金融控股集团成功运作的重要基础。一般而言,除了收入分流和风险传递之外,缺少透明度还可能导致金融控股集团更大范围的会计失真,在集团内部使一些经营本不完善的金融机构更容易从事不受监管的业务活动,从而增加金融控股集团本身和整个金融体系的风险暴露程度。按照《巴塞尔资本协议》的建议,监管者可能不得不采取措施在控股集团合并报表的基础上评估集团的资本状况。从信用评级角度看,评级机构一般给予控股公司的评级要比对控股公司的经营性子公司的信用评级低一个等级。在组建和运营过程中,任何金融控股集团都会遇到一些难题,例如谁拥有子公司资产和负债的最终利益;集团的资本与子公司(如银行)的资本能否有效隔离,或者集团的另一部分子公司是否对债权人提供保证。根本的问题就是在允许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综合经营的同时,保证银行的金融安全网不被延伸到其他金融活动。 四、金融控股期待监管创新 金融控股集团作为金融业经营组织形式的一种创新,如何经营,如何监管仍然是一个大问题。在目前的法律环境和金融机构经营状况下,国内金融控股集团将面临着许多前所未有的挑战,比如,如何发挥综合经营优势;如何防范金融风险,特别是集团内部的金融风险传递;如何建立有效的,包括整个控股公司与经营性子公司在内的治理结构;如何通过内控机制,防范内部交易风险,提高透明度,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系统。在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的条件下,开发和销售金融交叉产品,发挥金融控股集团的品牌优势和协同效应等固然很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对整个集团的各项资源进行有效整合,集团应当制定和执行什么样的发展战略。从金融监管角度来讲,所面临的是一个如何对这样一个庞大和复杂的“金融超级帝国”进行有效监管,防止因为明示或暗示的“太大不能倒闭”政策,使金融控股集团发生严重的道德风险和内部人控制问题,以及由于金融势力的过度集中对金融业有效竞争所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当前国内金融控股集团发展方兴未艾的趋势下,研究上述问题显得格外重要。 从长远看,随着金融控股集团内部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国内金融市场环境的改善,有关金融控股集团的优势会逐步体现出来。中国的金融控股集团可以成为具有强大国际竞争力的金融服务集团,在资产规模、范围经济、综合型金融产品的设计开发与销售、提供符合国际水准的全方位金融服务等方面,形成相当的竞争优势。但是,金融控股集团没有犯错误的余地,任何失误都可能导致个别公司甚至整个金融控股集团的失败。最近,花旗集团因深陷美国次级按揭危机,导致总裁辞职、业务面临被分割、银行面临被收购的状况就是国内金融控股集团在经营运作过程中必须认真吸取的教训。 张春子 博士:中信银行规划发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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