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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尚春:可以没有房 但不可没有预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1日 16:17 经济观察报

  本报评论员 吕尚春

  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在2008年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在8月30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坦承:“我们不能单纯追求平均数,应该让所有的居民都享受适当住房。低收入家庭不见得住房条件都不好,对于那些既买不起房也租不起房的家庭,应该将其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这是在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之后,建设部首次就住房保障如何落实问题表态。

  同时获知,建设部设立住房保障及

公积金监管司。这个重要部门将承担建设部久违的职能。在1997年实行住房整体市场化之前,住房制度是全民皆保,建设部实际上就是一个大的住房保障司,掌管着所有家庭的住房问题。如今时移势异,中国需要一个再造系统的住房保障体系的职能部门。

  只是,解决住宅保障问题,不能仅仅依靠建立全新部门。

  1997年的房改政策,把住宅与土地同时推向了市场。伴随着住宅私有化,土地也进入市场流通。尽管是并不完备的 “协议出让”方式,但土地的商业化迸发出了惊人驱动力。那时,甚至一个乡长都有着决定集体土地是否入市流通的权力。“多头供应”的格局,可以保障土地在流通环节不致出现垄断局面,土地议价随意、松驰,在1998年到2004年间,相对便宜的土地上搭建出了纷繁多样的商品住宅。

  在2002年,全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收入水准,平均为每亩12.97万元,即便是北京、上海的城区土地,每亩100万元的出让价格已是不菲。当时北京、上海中心城区的房价,在四五千元之间,而多数人仍然在买与不买间犹疑。不过有一点不用怀疑,那就是城市家庭购买商品住宅并非遥不可及——由于土地供应的议价低廉,市场上的住宅产品呈现着多层级、低门槛的总体格局。

  2004年8月31日,土地协议出让的闸门关闭,此举固然抑制了基层干部的寻租空间,但土地流通从此遁入高墙,这一单一轨道上的生产要素,成为地方财政当仁不让的扛鼎者。

  土地集约管理、单一出口,自然会导致价格趋向垄断价位。至此,我们看到土地使用走向两个方向:一是如《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所称对于“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是对土地权力集约之后的一种对应的义务;另一个方向,则是土地资源的彻底市场化,几乎是最大限度地挖掘议价空间。如此安排,一高一低,似乎有些道理。

  但问题在于,随着地价骤升,那些低保人群之外的中间群体正在被疏离。这个中间群体到底有多大,目前尚无确切统计,但有一些数据可以帮我们窥见居住需求的大致框架:以北京市为例,截至2007年2月底,北京的52个经济适用房项目,解决了约19万户家庭的住房问题;另外,全市累计约2.6万户家庭享受了廉租房政策。也就是说,有21万余户居民住进了经济房,而全市总户数是530万户,经济房户数所占比例不到10%。

  应当说,这些在低保人群之外的中间群体,同样有着巨大的住房需求。但是对于他们来说,现在的房价脱缰而去,遥不可及。现在的问题,已经不在于这些中间群体能不能买得起房子,而在于他们是否可以对拥有住房抱有预期。

  毫无疑问,低保家庭应保尽保是英明之举,但对于对住房有着切实需求的其他社会群体,亦应有相应的制度安排。如果说在1997年前后都可以解决的问题,现在却无从入手,这就令人大惑不解了。

  我们认为,一方面应当加大经济住房的保障范围,使中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另一方面,则应对拉动房价上升的土地价格予以监控。如今,

资本市场无限榨取着土地的价值,长此以往,高地价抬高的仅仅是高房价吗?恐怕不尽然。制造泡沫的是少数人,但泡沫破裂伤及的却是大多数人,甚至是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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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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