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那些赖账不还的政府机关被百姓称作“官赖”。《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广西、广东、山东等地采访了解到,一些地方政府采取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进行市政和基础设施建设,但因财力困难等原因拖欠施工方债务,造成部分施工方陷入困境,这些“政府债主”多次讨债未果,不得不借高利贷支付农民工工资和债务利息,有的企业不堪重负、濒临破产,有的人甚至轻生。
存有中央买单的侥幸心理
有关政府机关赖账、打白条不还的新闻年年有,以至于区分行政关系中的政府角色和民事关系中的政府角色、分析政府债务的法律性质和还钱的必要性都已是公共知识。有意思的问题是,政府赖的账究竟是些什么账?早些年政府赖账主要是公款借贷、胡吃海喝所形成。随着土地财政的膨胀,各个地方政府财政情况好转,用餐费这些早已是毛毛雨,加之中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类似吃饭打白条最终赖账的案件大大减少。世事如棋局局新,最近爆发出的政府赖账呈现出新的形式。
在2008年次贷危机之后,中国出台了经济刺激政策,为此,地方政府开始攀比上大项目,拼命招商引资。但因为地方政府没有足够的财力,加之地方政府又不能够直接举债,不少地方政府为此采取了施工方垫资、BT项目、合资建设等方式,上马了大量的市政和基础设施。
但地方财力的增速毕竟有限,在项目投产之后无力支付款项,只能拖欠债务。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施工方在建设期间因为垫资面临着巨大的资金缺口,只能以较高的利率举债,一旦政府不支付价款,必然会导致这些施工企业不堪重负,只能破产,一些人因回款无门而自杀的现象在最近显现。问题的严重性还在于,施工方并不容易从银行获得信贷支持,不少施工方要么找担保公司担保,要么求助于民间借贷,一旦施工企业收不到政府款项,就会引发整个资金链的崩盘,四川等地已经有大量担保公司因此而濒临破产。
在政策自上而下的执行中,我们观察到的通常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政策梗塞,今年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亦多次将加强中央政策的地方执行作为会议议题。但在中央采取调控政策时,却会出现地方政府过度执行的问题。比如为应对此次金融危机,中央出台了4万亿投资计划,但各省份公布的投资计划却高达18万亿。
之所以会出现过度执行,原因在于:在政绩考核下,政府官员必须加大固定投资才会有更快的经济增长、更多的就业机会,才会有更好的政绩;此外,尽管中央一直在解决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但是地方政府还是有着中央买单的侥幸心理;再说,一旦职位晋升,留下的烂摊子与其已没有关系,而后来者以“新官不理旧账”就可以轻松推卸掉债务。
缺乏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
每件政府赖账案件都表明有将政府纳入法律控制之必要性,要增强政府的诚信意识和契约精神。但这次政府赖账与之前的政府打白条有着本质区别,单纯强调契约精神、政府的信用是无济于事的。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是政府不适当地干预经济,真正的治本之策是宏观经济政策制定的优化。
中央政府不能再轻易使用短平快的调控手段,减少产业政策的使用、减少结构调控,回归到经济规律中去、回归到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中去。特别是,中央不能再像2008年底那样为刺激经济而采取对那些本不该获批的项目突击放行的手段。
回到这次政府赖账的微观处理上来,地方债务应该由地方还,不能又重回地方还不起就由中央背黑锅的老办法,那会进一步滋长地方政府寅吃卯粮、为大项目而竞争的冲动,形成地方政府大手笔花钱、中央买单的不良预期。特别是在政绩锦标赛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投资大跃进的行为,这对整个国家之健康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中央不救,会导致大量企业破产;中央出手救,只能延迟问题的爆发,却会加大问题的影响。
当然,要后任官员还前任账,一些地方官员认为这会抑制后任者做出政绩、对志在大展宏图的后任者不公平。法律要得到确信,必须要有效执行。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的事情,政府也概莫能外。
万江: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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