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泰国制造商与马萨诸塞州达成和解;警示中国出口商与制造商:守法经营方可提升国际竞争力
作者:白希德(Stacy Baird*)
10月18日,美国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Martha Coakley行使了州反不正当竞争法执法权,针对一家泰国制造商采取了史无前例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以处罚该制造商在产品生产和出口过程中使用盗版IT产品降低经营成本、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违法行为。此举为全球反不正当竞争的斗争树立了一座里程碑。
泰国那隆海鲜食品公司(Narong Seafood)产品主要出口美国,与马萨诸塞州海鲜加工企业存在竞争关系。马萨诸塞州总检察长Martha Coakley要求在其经营过程中使用授权IT产品。Martha Coakley称,马萨诸塞州已与该公司就此案件达成了一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和解协议。
马萨诸塞州此次达成和解是总检察长首次行使执法权打击外国公司利用盗版IT技术产品进行不公平竞争。该案例表明,美国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为世界各地的制造商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并保护美国的就业。
不正当竞争是指企业以不公平的成本优势压制竞争对手、取得商业成功。使用非法IT技术产品可以大大降低公司的管理费用,将付费使用合法授权IT技术产品的公司置于不利境地。2011年,美国华盛顿州和路易斯安那州相继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新法案,要求在其各自所辖范围内销售产品的制造商确保在业务经营中使用合法的IT技术(硬件和软件),无论其产品在何处生产、IT盗用行为在何处发生,违法者都将面临产品禁售的风险。
随即,39位州总检察长以及美国36个州(包括马萨诸塞州)和三个美属领地的最高执法官于2011年11月联名致函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人,声称他们将充分行使执法权,严厉打击使用盗版IT技术的制造商。他们敦促联邦贸易委员会行使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法案》(及各州的相关法律)赋予委员会的职权,将该法案上升为联邦法律,或明确纳入联邦法律适用范围,打击利用非法IT技术获得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行为。短短几个月后,美国参议院小企业委员会的16名成员又于2012年4月联名致函联邦贸易委员会,敦促其在全球范围内促进制造业竞争力的提升,并与各州总检察长联合打击日益猖獗的IT盗用问题。
马萨诸塞州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可以预见到,这将促使美国其他州也采取类似的执法行动。中国制造商有大量产品在全美销售,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这是一个促使他们提高知识产权意识,严格使用合法IT技术的有利机会。这个案例也给某些仍然使用非法IT产品的企业敲响了警钟——这种目光短浅的省钱方式从长远来看是得不偿失的。如果能使用合法的IT产品,中国制造商不仅可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而且还能利用反不公平竞争新法案对有非法经营行为的竞争对手进行遏制,从而在美国这个全球最大的消费市场上扩大市场份额。
使用非法IT技术是不尊重知识产权的行为。中国若想实现以创新为基础的可持续经济增长,那就必须尊重知识产权、遵守法律规定——这已成为人所共知的事实。为中国制造商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是帮助中国实现其经济目标的最佳途径,这将有力推动中国扩大先进生产、增加出口并构建创新型经济。无论是在中国国内竞争市场氛围,还是面向全球供应链制造产品,使用合法IT技术都是企业稳定发展、壮大实力的重要保证,而这一切最终都将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贡献。
*白希德(Stacy Baird)是知识产权与贸易专家,曾担任美国参议院及众议院成员的顾问,现常驻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