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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河南楼市新政不能一棍子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6月27日 02:37  证券时报

  陈楚

  国家和地方政府在房地产政策方面的一举一动,总是能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昨日,“河南出台政策鼓励首套房利率打7折”这条消息又成为不少媒体的头条。联想此前各地不断出台楼市新政试探中央的“底线”,看来,房地产调控不仅要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调控的思路和观念,也要因时而变、因势而变。不仅仅是中央政府,社会大众和舆论对各地的楼市新政也要区别对待,楼市新政并不等同于一定要给调控松绑。

  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认为,此次河南新政主要有两大看点。

  其一,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规定,凡家庭名下(含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无房产登记购房的均视为首套房,金融机构原则上应给予基准利率下浮30%幅度内的优惠;这种“认房不认贷”的思路,显然有别于此前的“认房又认贷”。

  其二,《意见》规定,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要合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提高幅度原则上不低于原贷款额度的15%。同时,还要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据悉,本次新政将连续缴存时间从12个月减少至6个月,首付房款比例从30%下调至不低于20%。

  在河南之前,从中央到各地方对于限购政策中的家庭房产认定,均由当地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及银行征信系统进行联网,即在房屋登记系统包括预售合同的登记备案系统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或在银行征信记录中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或以上住房的,再贷款购买的住房都被认定为第二套或者以上住房。这种“认房又认贷”的模式,不排除会对合理的改善性住房需求“误打误伤”,这与中央鼓励自主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方向显然是相悖的。此次河南的楼市新政,显然有利于释放刚性需求。

  自从本轮楼市调控的“国十条”出炉后,房地产调控基调就没有放松过,面对芜湖等地方政府的试探行为,中央政府不断出来辟谣。此次河南是否会重蹈佛山、芜湖等地的覆辙,从现有的政策来看,河南新政并非真正的“救市”,只不过是落实差别化信贷等政策的回归。如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不会释放投资投机炒房需求,也不大可能推高房价和制造楼市泡沫。

  转型中的中国经济注定了有一段阵痛期要忍受,一方面,中央政府必须严打房地产领域的投机倒把,防止过度投机导致房价大涨,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面对投资和出口的大幅下滑,房地产也有必要保持适度增长,这既是稳增长的需要,也是城市化过程中满足老百姓住房刚性需求的民生需要。

  但问题是,老百姓对过去地产调控变异为“空调”产生了严重的审美疲劳,对房地产的调控效果也深表怀疑,如何妥善处理打击房地产市场投机行为和保障自住及改善性住房需求这两者之间的关系,一直存在着中央和地方的博弈。习惯了土地财政的地方政府,当然不愿意这块肥肉白白丢失,何况任何改革从本质上来讲也是一场利益的重新分配,地方政府和权贵资本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变相放松中央的政策,也就不难理解了。

  这种现象导致的后果是,舆论及老百姓很容易敏感地把地方政府的楼市新政想当然为“救市”、“松绑”,以至于即便是科学合理的地方楼市新政,也很容易被舆论的口水湮灭。其实,打击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和满足老百姓刚性需求并非水火不容的关系,如果地方政府的楼市新政没有被强势利益集团挟持,沦落为又一场与普通老百姓利益诉求无关的利益分割游戏,或者地方政府并非以稳增长的名义再搞豆腐渣工程,而是真正关心老百姓的福祉和合理的住房需求,那么,对地方政府的楼市新政,就不能动辄以有色眼镜来看待,更不能一棍子打死。

  (作者系中国上市公司舆情中心观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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