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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嫁女煤老板财富神话值得追问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28日 14:17  长江商报微博

  长江商报消息 3月18日,山西联盛集团董事长邢利斌在三亚为女举办大型婚礼并开演唱会,总费用超7000万元。媒体调查发现,邢利斌“第一桶金”来源于租赁经营的柳林县金家庄乡办煤矿,随后其以“白菜价”获得了储量1.5亿吨的国营企业柳林县兴无煤矿的全部股权,进而一跃成为山西柳林首富,目前资产超百亿元。(3月27日《钱江晚报》)

  “奢华嫁女”闹剧渐渐散场之际,媒体的这个“发现”,形同于一盏煤矿“探照灯”,在悄然引领着这起公共事件向更深层掘进。

  毫无疑问,邢利斌发迹史中,“租赁经营”是个绕不开的核心字眼,以“白菜价”获得当地储量最大的国营煤矿,则是关键“一跃”。无此,则无邢利斌的富甲一方。

  根据我国法律,采矿权一般不得交易和出租,但1998年国务院第242号令所发布的《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之第二款确有规定,“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那么,“转让”究竟是否涵盖了交易和出租的情形?这个词语的模糊定性,应该即是邢利斌得以成就“第一桶金”的政策依据,仅此一举,他每年纯营收就获利约6000万元-1亿元。其后,邢利斌以每吨煤0.57元的“白菜价”接手了县里“转让”的兴无煤矿,个人资产大幅跃进;随着其手下的三个煤矿成功实现境外上市,邢利斌的“财富神话”至此走向巅峰。

  在略显笨拙的对邢利斌“成功故事”的追溯中,总有一个疑问在心头盘桓:当初国有煤矿“转让”的决策是班子决议,还是谁力主做出的?“县财政收入年仅2亿元”、亟求发展是否是唯一原因?这一“转”一“接”之间,是否掺杂着权钱交易、假公济私的官员腐败情形?相关部门又是如何防患于未然的?众所周知,煤矿形成于漫漫历史、埋之于深黑地下,属于全民所有的公共资源,如果因为机制之弊,或运转瑕疵,导致国有资产不当流失,实乃大过。

  “煤老板嫁女”的喧嚣随着婚礼的结束会渐渐寂静下来,但思考也许刚刚启帷。奢华嫁女虽无关法律,但是,如果剔除这起公共事件中的仇富情绪,就事论事,由上级相关部门介入聚焦下如此令人惊诧的挥霍是否建立在合法致富基础上,却应是顺理成章,甚至是责无旁贷。也许唯此,才能让风光了一把的煤老板得以解脱,或者拯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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