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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新观察:如何增强CPI的幸福感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3月07日 06:55  证券日报

  ■董少鹏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列为 2012年主要任务的第二项,足见物价形势对于经济全局和民生的重要性。就今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目标,温总理特别指出,这是综合考虑了输入性通胀因素、要素成本上升影响以及居民承受能力,也为价格改革预留一定空间。

  去年以来,为了遏制物价上涨过快的趋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发改委近日表示,今年价格总水平运行态势将明显好于去年,全年CPI涨幅可能明显低于去年。处于经济转型阶段和加深国际化进程中的中国,如何把控好物价波动的局势,能否采取措施提升人们对于CPI的幸福感,备受关注。

  我国物价波动受到内外多重因素影响,一方面,农产品供需矛盾和季节性因素有时会加剧CPI波动;另一方面,国际市场输入的因素不可忽视,并且长期化。同时,国内价格体系改革也需要适时加快推进。这就容易造成改革策略与公众预期的冲突,需要认真谋划、科学布局和谨慎操作,努力将改革对各方面的影响控制在最小限度内。否则,就不仅不能提高人民的福祉,还可能增加发展的成本。

  在基本生活资料价格涨幅趋稳的基础上,今年将择机开展水、油、气、煤四大项资源能源产品价格的改革。短期看,这些改革会部分提升消费价格,形成压力;长期看,却可以理顺价格体系,为经济稳定运行、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提供机制保障。

  电价改革主要是开展竞价上网和直接交易试点,加强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组织落实好各地居民阶梯电价实施方案;油价改革主要是完善价格形成机制,缩短调价周期;天然气价格改革先在广东、广西试点,适当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煤炭价格改革要在承受能力和替代产品比价关系中间找到平衡。今年还将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试点垃圾、污水等方面的环保收费改革。

  推进能源资源产品价格的改革,是为理顺价格关系,让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涨价”。但由于我们过去长期实行“低物价、低收入、低消费”的模式,资源能源价格压得比较低。现在要改,就必然表现为做“加法”多一些,做“减法”少一些。为此,就要考虑公众的承受能力,考虑不同企业的承受能力,对低收入人群给予政策性补贴。

  目前,我国石油对外依存度达到57.5%、铁矿石的进口依存度超过65%、天然气对外依存度超过15%。这一现实情况决定了,这三大资源的价格调整要充分考虑国际市场因素。要把这种“被迫接轨”与“主动参与国际价格体系”结合起来。

  在价格改革做“加法”的同时,要把工资收入改革、社保体系建设的“加法”同时做起来。要切实提高人们生活的安全感,在教育、医疗、一般住房需求上,加大供给,完善制度。在居民可支配收入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增长规划。两个“加法”并举,是提高CPI幸福感的根本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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