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杨涛/文 11月13日,铁道部发布了对吉林省宇松铁路严重质量问题的查处结果,经查认定其为典型的工程质量重大责任事故。铁道部表示,近期将对这段“骗子承包、厨子施工”铁路中的桥墩进行爆破拆除并返工。(新华网11月14日)
即使是果戈里小说的《钦差大臣》描绘的情形,也没有现实中的“厨子施工”事件荒诞。负责承包项目的所谓的“江西昌厦”公司居然是一群骗子,他们伪造“江西昌厦”公司印章承接了该项工程;而所谓“江西昌厦”公司竟然将工程又违法转包给了毫无资质的,只是曾做过厨师、开过饭店并无建桥经验的农民工吕天博。这样的铁路桥,无怪于施工人员“打死也不愿意做”。
如今,媒体将“厨子施工”事件披露出来后,铁道部门倒是雷厉风行,他们宣布将对16个问题桥墩进行爆破拆除,并现成中铁九局“承担直接经济损失的90%。”但是,无论如何处理,这可是一个23亿的工程,如此巨大的损失,最终恐怕还是要由纳税人来承担,这笔帐不能不计算,能返工和处理几个直接责任人员就完事吗?
铁路方面之所以会被骗子所欺骗,中铁九局三公司一名负责人不经意间透露的一句话,可谓道破天机---“江西昌厦是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介绍进来的,你说我们怎么审查?”那么,我们倒要问问这里的利益黑幕到底有多深?沈阳铁路局的一个高层领导总不会无缘无故介绍冒名的“江西昌厦”到中铁九局,骗子与这位高层领导之间有什么样的利益输送呢?“江西昌厦”通过高层介绍,一路畅通承包到工程,这骗子与中铁九局相关官员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利益输送呢?再一个,中铁九局有关方面,仅凭沈阳铁路局高层领导的一句话,居然免除了对“江西昌厦”的资质审查,让骗子成功得手,那么,在铁路内部,到底是法律大于权力还是权力大于法律,铁路领导为何喜欢干预工程,而铁路领导的话又为什么可以让规章制度让路呢?
再一个,按照法律规定,“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工程肢解后以分包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在“上海大火”事件后,有关国家部委对于违法转包再次进行了重申,并规定了严格的规章制度。但是,在中铁九局,为何骗子们能轻易地将工程转包给厨子。更为重要的是,中铁九局的项目部早在2010年7月份,就发现了厨子“在灌注C35混凝土时野蛮施工,擅自用吊车挂吊斗向浇筑的混凝土中添加块石,严重影响基础混凝土强度”的行为,并下发了《处罚决定》,但这事情为何没有彻底调查下去,并且让厨子一直野蛮施工下去呢?到底是什么原因,能让铁路内部违法转包成为“潜规则”而大行其是呢?
中国铁路特别是高铁,这些年一路高歌,突飞猛进,然而,在这高歌猛进中,却积聚了大量的风险,包括火车、工程风险,比如温州动车事故,也包括腐败风险,比如年初铁道部长刘志军落马。铁路应当好好地停下脚步来,好好地反思一下得失过错,特别是要痛下决心,撕开自身的的重重黑幕,好好地治理腐败。“厨子施工”事件如果仅仅当作一个个案,简单迅速地处理,而没有作为撕开重重黑幕的一个契机,从而引发制度更新,我相信,还有更多人的打死也不敢做火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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