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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丰慧:对婚前房产证加名征税是打劫民生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8月30日 16:41  《财经网》

  此前,南京市从23日起多次改口婚前房产加名征收契税的问题,在引发全国热议的同时,也使得市民普遍表示无从下手。对此,资深金融工作者余丰慧也发表了自己看法,表示此举是为涉嫌越权违法的趁火打劫。

  【《财经》综合报道】此前,南京市从23日起多次改口婚前房产加名征收契税的问题,在引发全国热议的同时,也使得市民普遍表示无从下手。对此,资深金融工作者余丰慧也发表了自己看法,表示此举是为涉嫌越权违法的趁火打劫。

  余丰慧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夫妻对婚前房产加名属于房屋权属的转变,而此转变则需征收契税。但是《契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颁发,解释权归国务院法制部门,且财政部对此制定的《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解释权归财政部。而南京税务部门对此作出解释且开始征收3%的契税,实有越权违法嫌疑。

  此外,余丰慧还强调,若按照赠与征税,还有待进一步商榷。婚前房产加名为婚后的长期共同占用,而赠与则是将占用权整体让渡,这两者是不同的。

  对于南京税务部门无通知、无细则,仅靠一个电话就宣布收税的行为,余丰慧也表示,如此以言代法、言出即法的行为反映了权力的过度强势。相比其他国家,我国的税费征收则显得随意性太强,地方政府自由裁量权过大。长此以往,引发的群众不满将危及稳定大局。

  余丰慧还表示,当前经济低迷、通胀高企,老百姓本已不堪重负,此时再征税很不合时宜。而为了民生,就应该在此时减税减负,而国内经济形势出现的回调,百姓消费本已被通胀侵蚀,因此急需通过扩内需、提消费来拉动,南京此举不顾宏观大局和民生大计,应当进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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