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个税公告假作真时真亦假
作者:贺兰
摘要:“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海外人士读中国的报道,经常莫名奇妙,因为经常出现“有人”,“有关部门”等,都是神马人神马部门?干媒体容易吗我们?国内读者则习以为常,综合上下文,大致能猜出人和部门的来头。如今又出现一例,却是有关部门自己称“有人”,暂时看不明白。
“近日有人盗用国家税务总局名义,对外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2011年47号)’并作解读。该文及解读内容在媒体刊登后,严重误导了纳税人。”
媒体互相转载,以讹传讹。追溯源头,可能“有人”工作失误了。“国家税务总局将依法行使追究伪造公文者法律责任的权力。”希望别又是临时工干的,微博上的错话,都是助理说的,干临时工和助理容易吗我们?
假公告的若干问题,主要是年终奖扭曲税率问题。简而言之,个人所得税实行超额累进税率。为方便计算,简化为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年终奖的现行办法,分摊到12个月。因数额较大,可能将月收入抬到更高税率阶梯,连带要加税,甚至“多发一块钱,多交两万元”。
各方对此早有不满。损害员工的利益,有违公司发年终奖的目的及公平原则。假公告提出某种解决方案,初步计算能消除扭曲,当然还要有关专家判定,也就不奇怪有这么多媒体和读者认同。《红楼梦》第一回太虚幻境有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公告“严重误导”纳税人,但正确的引导又在哪里?追究造假者有必要,但也是消极的。
《万历十五年》开篇也讲到一个午朝的假公告,骗得京城文武百官团团转。万历震怒,全部罚俸两月,并严查谁首先讹传。皇帝无疑也有追究官吏失职的权力,而黄仁宇为什么把这个故事作为开篇,实际上是个缩影,反映了君臣之间深刻的隔阂。
历史不会重复,但总是押韵。年终奖的问题悬而未决,以至于出现假公告,也反映有关部门和纳税人之间的隔阂。税务系统以前基本上只和单位打交道,工资税也是由单位代扣。随着财税改革,大方向转向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直接面对民众个体。这种转型并非易事,就像很多企业和销售员,从面向组织客户转向消费者时很不适应。
税内系统内部肯定有人了解年终奖问题,也知道如何解决,但无能为力。多年以前曾和一个地税官员吃饭,我早就忘了他的名字,即使记得也只能写“某接近税务系统的人”,也许酒后吐真言,他说我们很痛苦,你们(我当时任职一家企业)很忙很累,但结果可以预期,我们不能。□贺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