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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交易能被专项严打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29日 14:48  财新网

    嘉宾认为,仅仅靠严打还不够,重要的是最高法院应该尽快出台一个关于内幕交易民事索赔的司法解释;证监会应回归监管者角色

  【财新网】(记者 汪苏)近日,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等五部委将开展一次依法打击和防控内幕交易专项检查,表示将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并公开曝光,震慑犯罪分子。

  内幕交易在中国股市格外泛滥,其中原因何在?中国证监会打击内幕交易并非新事,但内幕交易屡禁不止,内情是什么?此次严打,将起到多大的作用?11月26日,由财新传媒和第一财经联手打造的电视节目《财新·首席评论》,邀请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博士和《新世纪》周刊证券新闻部主任李箐,一起讨论这些问题。

  节目做的一个民调显示,以“打听内幕消息”作为购买股票和基金依据的股民和投资者占到33.5%,而其中,认为“赚了的”占到60.8%,显示中国股市内幕交易大量存在。

  张远忠表示,1933年、1934年之前,美国的证券市场也号称是内幕交易的温床,但此后《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法》颁布后,市场得到规范。这两部法律有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赋予投资人民事索赔的权利;二是在索赔中,当投资人需要获取相关证据,证监会可以把它在调查内幕交易时获得的证据出示,配合投资人索赔。

  张远忠表示,目前,中国要求每个投资人单个提起诉讼,这个麻烦。李箐表示,有的案子对监管层一些未来的监管有不利的时候,他们会躲避,或出具一些对这个案子本身不利的证据,民事索赔障碍很大。

  此外,在中国政府官员的内幕交易行为尤为普遍。李箐表示,这就涉及到一个问题:查到一半发现这个被查的人可能就是我的同事、我的领导,或者说是我不敢触及某些人物,这个案子就进行不下去了。执法力度非常重要,不能查到一半,小鱼小虾敢碰,大案子就躲掉了,这样永远查不出案子来。

  张远忠表示,这次五部门配合,每个部委打击内幕交易当中应怎样衔接,需要规范下来,落到实处。仅仅靠严打还不够,重要的是最高法院应该尽快出台一个关于内幕交易民事索赔的司法解释。

  他并表示,监管层可借鉴美国证监会经验,让自己超脱一下,在机构和投资人之间做一些相对独立的工作。这样的话,内幕交易也好,老鼠仓也好,一定会大量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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