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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议国美:谋求私利总徒劳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15日 12:58  《商界评论》杂志

  谋求私利总徒劳

  白云峰 博奇环保科技公司总裁兼CEO

  企业上市后不是大股东的公司了,任何想控制公司谋求私利的做法都是徒劳的。不仅是国美,公司治理微妙之处就在恰到好处。

  股东和管理层的矛盾是一个永恒的难题

  刘捷音 奥凯航空常任副总裁 

  国美纷争最大的借鉴意义在于,企业在聘用管理一把手时一定要谨慎,能力不是第一位的,主要要看这个人能否驾驭,了解与否,能否融入企业文化。一旦双方发生争执,损失会非常大。

  即使分胜负,未来仍难题

  黄亚生 麻省理工学院管理学院教授

  这是一个捆着手脚的管理层,这么接近的结果,反映的不是胜负,是未来公司治理的难题,这里没有赢家,在纷争中消耗国美的竞争力,真正的赢家是苏宁。

  国美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极不稳定

  华 生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校长

  黄陈双方的差距很小,这主要是由于国美尚未形成多元控股的局面,仍是以小股东持股为主,并没有较大的机构投资者。国美股权结构几乎仍维持现状,依然是黄光裕家族一股独大,国美控制权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这是一场陈晓违背信托责任的闹剧

  郎咸平 香港中文大学教授

  由股东选出董事,代表股东进行决策,由董事会聘请管理层进行日常管理。这是一个现代企业最典型的运作模式。为了防止管理层营私舞弊,这几年多了个萨班斯法案来设定底线。而陈晓对中国契约精神的伤害、对信托责任的伤害,已经突破了这个信托底线。

  中国民企仍需要改制

  茅理翔 方太集团创始人、董事长

  中国的民营企业需要改制,改制有八条原则:家族控股、职业化管理、治理要规范、战略要明确、文化要先进、决策要科学、交接要顺畅、有社会责任。

  我们离职业经理人时代有多远

  孙立坚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黄光裕派“失利”并不代表中国开始进入职业经理人的时代!但是,它的确给还处于转型的中国经济留下了深刻的烙印。我们有一样东西来之不易,那就是从来没有像这一次那么系统地给我们所有的经济活动参与者(企业家、经理人、决策者、股东、消费者、竞争对手等)都留下了很多耐人寻味的、改善中国企业治理机制的课题。

  公众公司应由公众说了算

  汪潮涌 信中利国际控股公司董事长

  黄赢得了最重要的一票,就是否决随时增发权。同时股东们也否定了更换董事长和董事的动议。说明大多数股东是不希望没有足够的理由时董事会随意增发,也不愿意大股东在业绩尚好的时候随意更换董事长和董事,这就是公众公司的治理体制,多数说了算。

  经理人谋反的先例

  吴晓波 财经作家

  1978年美国企业界也发生过一起职业经理人与创始人、大股东的控制权大战,一方是李·艾科卡,一方是亨利·福特的孙子亨利二世,也把股东们召集起来表决,最终,亨利二世胜出。艾科卡出走克莱斯勒,把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救活,艾科卡成美国英雄。

  皇权文化的延伸

  王跃林 硅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的这种做法,是皇权文化的延伸。如果企业强调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不是一件好事。

  危险的自我意识

  向松祚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副所长

  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往往认为我是创始人,我是货币资本,应该支配一切。所以凡是职业经理人做的事情,哪怕是维护了股东的利益,甚至从金钱上、市值上来讲,符合他们的利益,但是损害了他的虚荣心,损害了他所谓的控制权,就要把你搞掉。

  创维与国美没有可比性

  赵 民 正略钧策董事长

  第一,黄宏生出事,管理层接手之后还是沿用黄宏生以往的战略战术,并没有明显不同的做法;第二,黄宏生与张学斌的管理团队之间,至少对外是和谐一致的,不同意见也能沟通;第三,也是最重要的,黄宏生没在狱中要求更换领导层,这种情况可以认为,黄宏生没有对张学斌严重的不满,张学斌也没有去除黄宏生大股东地位的企图。

  陈晓只是代言人

  张远忠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

  公司治理结构主要是相互制衡,目的是让大多数股东获得利益。尤其是当小股东的利益受到损害时,有救急的办法,这次斗争黄光裕占了百分之三十二点几,贝恩资本百分之九点几,本质上还是小股东和大股东的斗争,陈晓只是个代言人。

  公司治理最核心的问题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国美争斗给理论研究、公司法律事务产生了深远影响。公司治理问题应该说是任何一个国家公司发展过程当中最核心的问题,也是我们国家这么多年来公司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国美之战双方皆输

  韩志国 北京邦和财富研究所所长

  黄光裕输,输的是形象;陈晓输,输的是人格。黄光裕输,输的是家族治理;陈晓输,输的是公司治理。黄光裕输,输的是公司品牌;陈晓输,输的是市场份额。国美之战的输赢大局已定,赢家非黄非陈而是苏宁。

  卑微的股东

  尹 生 福布斯中文网作者

  在陈与黄各自以股东的名义进行的慷慨陈述和挥洒的刀光剑影之中,唯独“股东”的权利没有受到全面合理的待见,只有作为强化自己权力和战争筹码的工具的“股东”。

  受害者国美

  刘泉红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研究员

  对于主要的得利者是谁,众说纷纭,有人认为是陈晓,而对于谁受到损失最大,则多数观点认为是国美电器本身——且不说陈黄双方在此事上花费的高昂成本,其品牌声誉、企业形象可能都会因这次事件而大打折扣。

  理性的妥协

  吕良彪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国美大战最终是投资者行使自己权力得到平衡的结果。“理性的妥协才是国美最大的胜利。”

  现代公司启蒙课

  苏小和 财经作家,独立书评人

  我更加想表达的一个理念是,国美之争,或许是一堂不可多得的现代公司启蒙课,既是一种商业方法的启蒙,也是一种商业价值观的启蒙,既是一种商业文明的启蒙,甚至还是一种民主博弈的启蒙。

  投资人与管理层的阴谋

  王学宗 联友电讯集团董事长

  国美之争本质上就是机构投资人与管理层联手,洗掉黄光裕,然后追求短期股票升值套现,牺牲公司长期价值。美国金融危机已经证明,大股东没有地位的公司,管理层和基金洗普通股民的钱的动机,远远大于大股东。美国的杠杆基金、套利基金经常做这样的事情。

  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

  易建军 美的技术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股东之间的博弈,最终受害的一定是中小股东,以及企业本身。好企业一定是站在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真正为股东创造价值,让投资者分享企业的成长。

  国美不会分裂

  易 鹏 北京大学人力资本研究所研究员

  不到万不得已,双方不会鱼死网破,不至于让国美出现大分裂,变成两个国美。毕竟真分裂的话,对谁都没有好处。

  纷争会严重挫伤企业

  陈 平 宅急送创始人、星晨急便董事长

  黄光裕和陈晓想把对方踢出局,不是出于企业经营方面的考虑,纯属个人恩怨。今日的结果“基本延续现状”,这可能让双方明白踢对方出局都不是件容易事,斗争只会两败俱伤。这是一场江湖恶斗,是在争谁压倒谁,而不是职业股东和职业经理人的规范做法。

  管理的职业化

  金岩石 上海交通大学海外学院金融研究所所长

  在国美内战的背后是一个理论命题:管理的职业化。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走向管理的职业化,无论是职业化的老板们自己主政还是职业经理人代理主政,管理职业化的趋势都是不可逆转的。

  陈晓注定会离开

  李 伟 原路劲地产副总

  陈晓虽然赢了,但他不会在国美待很久,因为他不是资本的人,不代表资本的意志,他迟早会被洗掉的。不过,有人说去年国美的股权激励是陈晓为了拉拢人心,但想一下,去年国美情况那么糟糕,苏宁已经赶超国美,陈晓这么做也可能真的不是为了稳定老员工。

  陈晓逃不出黄氏阴影 

  潘小夏 中投圣泉投资管理企业创始合伙人

  国美是上市公司,业绩是硬道理,陈晓不光是有内部动力,实际上还有外部压力;对于黄光裕来讲,如果管理层发生重大误差,业绩不能满意的时候,实际上随时可以出击。

  妥协就是智慧 

  王 璞 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创始人

  这次投票结果的智慧之处,是避免双方在火头上做出一个不是你死就是我活的极端选择,而是给了双方一个缓冲和调整的时间和空间,有利于将来做出一个更好的解决方案。

  黄光裕性情大变

  王育琨 清华大学长三角研究院中国企业家思想研究中心主任

  陈晓让黄光裕性情大变,从自以为是和不可一世到了现在的《我的道歉与感谢》,这是企业家转换的里程碑;黄光裕让陈晓松了一口气,“潜伏”终于结束了,从猴急的“鱼死,网不破”,到现在的淡定了,他等待接受任何结果。

  两个囚徒的战争

  韦桂华 江苏森达集团副总经理

  我不赞成让一个法律的“囚徒”操纵国美,我也不赞成让一个道德的“囚徒”掌控国美,但更不赞成让我们无法懂其语言的国际资本占有国美!

  陈晓的对与错

  保育钧 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

  这个事件是中国民企股份制发展的“烦恼”,陈晓和黄光裕家族双方都无所谓对错。如果按照传统商业伦理来看,陈晓的做法肯定要受谴责,但按照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来看,陈晓做的也没有什么错。

  道德最大

  项 兵 长江商学院院长

  在主流行业,突破‘家天下’的理念很重要。能成就一个伟大的商业机构不是靠权谋,一定是要靠道德,不必沉溺于阴谋的讨论。

  陈晓的赌徒心理

  陈季冰  资深媒体人

  试想一下,如果在一间赌场里,下同样大小的赌注,赢的话可以赚100块,输的话只赔10块,那么赌客们的行为模式会是什么样的?

  忠诚只是煽情

  陈立辉 合众资本高级合伙人

  中国人讲究的忠诚更多是煽情,但是放在现代企业经营上看问题,企业是要赚钱的,从管理层角度出发,就是向股东整体负责,不是特定股东。

  鳄鱼不该有眼泪

  李 镔 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拥有原罪的企业家是英雄还是狗熊,就看你逃脱原罪惩罚的能力和机会,本来就是互相利用,还谈什么感情就虚伪了。

  陈晓理应出局

  李子■ 铅笔经济研究社理事

  我比较支持黄光裕。黄光裕是公司的创始股东,他的财产权是应该得到保护的,黄光裕与陈晓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 ,陈晓把公司打理得好与不好,都不能以此为理由而改变公司的所有权。

  不道德战胜了道德

  黄澍铮 深圳信盈集团副总裁

  一个白手起家的创业者赔了夫人又折兵!国美王国的崩溃,标志着中国企业内部信任危机来临!不道德战胜了道德,证明了在利益面前上帝不是撒旦的对手!国美走上另一条路。

  强化权力与鸠占鹊巢 

  王 永 品牌联盟投资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

  一切对于创始大股东黄家而言只是手腕问题,而对于职业经理人陈晓而言则是道德问题。毕竟,公司创始人强化自己的权力,和职业经理人鸠占鹊巢完全是两回事。

  自相矛盾的国美

  姚余梁 美国里海大学商业和经济学院副教授、终身教授

  国美的公开信说国美早就是一家外资公司,最近陈晓又说不会让外资成为国美单一大股东。这自相矛盾是怎么回事儿?也就是说,黄的持股是否外资要看怎么对董事局有利来定义。

  选将用忠臣

  严介和 中国太平洋建设集团创始人

  黄光裕事件,主要原因就是大多数外聘的职业经理人不能忠于企业。一个职业经理人其职业素养,职业精神,职业道德非常重要,特别在大中华这个礼仪、仁孝之邦,岂是你可随意颠覆的?

  道德也应服从规则

  胡 捷 长江商学院金融学学程教授

  商业游戏的直接驱动是利益,而不是道德;商业游戏也无法直接以道德作为评判的依据,因为不具备可操作性。大家对于道德的推崇应该落实为对于规则的遵守。

  法制高于一切

  曹景行 资深媒体评论员

  国美这样的事情在市场经济国家,时时会有发生,但只要一切按规矩、按法律办事,不破坏契约精神,任何结果都应该接受,也不会有太大问题。外界即使各有看法,也不可能改变结果。最重要的是不允许违规违法,更不允许特权干预。这次的国美事件如果作为中国市场经济成熟过程中的完整案例,其意义都超出事件本身。

  公司治理的法制缺位

  张世贤 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在民营企业公司治理中,因为还没有建立完善的法制保障,问题层出不穷,比如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家族控股企业有意把小股东的钱圈进来以后把公司做砸,把资金转移到其他企业里面等。这是很多民营企业家都会思考的问题,也是一个警示。

  普通民众是老板

  徐小平 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董事

  国美之争最美好的地方是:这是一场按照游戏规则玩的、透明公开的股东之争。失败一方只能有尊严地接受失败。丘吉尔战胜希特勒后却落选、老布什赢得冷战却输给克林顿,奥巴马极高票夺得大选却因经济依然疲软现在危机四伏。民主是:在公司,多数股东说了算;在政治,普通民众是老板。

  把冲突透明化处理 

  袁 岳 零点研究咨询集团董事长

  这件事还是比较透明的,可谓商业法制环境的进步。因为以前大股东与大老板基本上是一手遮天的,所以如果出现有人弄权,或者有人做了大老板不爽的举措,其实干掉是很容易的事,我们过去无数个公司中就演过这样的故事——不是没有冲突,是冲突在幕后解决。

  草根意见领袖

  张近东是最想黄光裕赢的人

  严洪伟:张近东也许是仅次于黄光裕自己,最希望黄能重新赢的人。如果黄光裕失去了控制权,最可能的结果是这些股份被转卖给百思买、沃尔玛这样梦寐以求控制中国零售终端者。姑且不论这个结果对国美怎么样,对苏宁那只会是唇亡齿寒的事情。国美是黄光裕的事业,苏宁是张近东的事业,控制整个家电零售行业是他们两人共同的事业,但是陈晓没有事业。国美陷入混乱苏宁并没有窃喜,黄光裕控制下的国美对于苏宁来说更加重要,靠一个苏宁是守不住这个市场的。

  东八里:黄家看似铩羽而归,但其实获益最大的还是黄光裕,通过此役收获了国内广泛的民意基础,作为利益集团纷争之下入狱十四年的铁窗中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

  摁住互联网就是一刀:怎么感觉这次战争,一点都没有提到国美几十万底层的员工,好像没他们什么事?难道员工只是股东们赚钱的工具?

  国美之争何谈立场? 

  haitaode:其实,国美之争可以用一句话解释清楚。但许多人在这个问题上陷于挺黄、挺陈,对于某一方进行批判,在我看来,这要么是规则无知,要么是思路混乱,要么是被传统文化洗脑。一家公司内部的争权夺利,引来如此巨大的争论,这本身就是一种悲哀。

  好价值:假如我作为国美的股东参加投票,我的智商并不能判断支持哪一方更能为我带来真金白银的利益。只是从支持所有权与管理权分离的角度出发,我会优先选择陈晓,但如果我能确定黄光裕的方案能为我带来更多的利益,毫不犹豫地会转向支持黄光裕。

  洪中锁:国美的教训是让创始人更懂得了如果保护自己的权益,这样一来创始人的股份势必会死守至一个安全范围内,导致部分大型投资者却步,逼迫创始人把社会的企业变成自己的企业。

  蒋有衡:国美之争最大赢家有两个:苏宁和观众。

  李二毛微博(http://t.sina.com.cn):贝恩不得已将所有债务转化为国美股份,陈未被罢免,那么国美就减少24亿的损失,总的来看国美这次没有任何损失;我大胆预计下,既然贝恩已将所有债务转化为国美股份,那么黄的下一步计划将是除掉陈晓,将他赶出国美,进而继续打压贝恩,巩固其对国美的控制权。

  sanmao2049:国美之争尘埃落定,客观地说,这个结果是最坏的。势均力敌的双方喘口气继续争吧。

  唐谱:我们历来的传统就是当一个企业红火的时候,都是因为大掌柜和二掌柜闹着分家,使企业走向没落。

  梓婷:如果把国美之争改编成影视作品一定十分精彩:某黑社会组织,叫做摩贝,5年前就布下暗着,首先在香港赌场搞垮勇乐这个社团,然后拉勇乐的老大阿小下水,接着合并勇乐和郭美这两个社团,使勇乐的扛把子阿小进入郭美做二当家。后摩贝利用自己在政界的影响力,把本身就不太干净的郭美的当家送进大牢,接着阿小篡权,摩贝这个外来社团正式控制郭美……这简直就是《古惑仔》的精编版啊!

  栩许:国美之争的这场大戏给大众看到的是一场资本的中国达人秀,社会的舆论是国美之争的利用工具,同样我们带着一点娱乐感看了酣畅的商场大战。同是彼此的风景,真应了卞之琳的那首诗。

  薛汉波:陈晓虽然保住了董事局主席的位置,可是权力已经让贝恩资本牢牢掌控,驱虎不成,反遭狼困。陈晓已经沦落为贝恩控制的傀儡,对贝恩而言,陈晓的价值只是对付黄光裕的一个棋子,贝恩对国美并没有太多的感情,他的目的只不过是想从国美榨取更多的利益,只要国美有风险,贝恩资本会毫不犹豫的撤离。

  王者人心:如果销售额和股票继续低迷,机构肯定会和黄光裕达成妥协。中国不是一个纯资本的市场,在斡旋下,投资机构是一定会慢慢屈服改变立场的。

  还是最爱秋天:无论结果如何,国美之争是个好事。我们永远无法搞清幕后复杂的真相,但它越发像在上演一部西方电影。最重要的是情节越发像一部当代的电影而不是中世纪故事的现代版。这便是进步。

  墨滔滔:国美之争,告诉每一个企业主:第一要保证远离牢狱,第二要绝对控股自己的公司,第三要牢记古话:天下攘攘皆为利来。

  陈壮茁:国美之争不是商业之争,而是道德的审判,财富的终极目标是道德的归宿,而道德的有些标准是不容商量的。

  collinsz:从国美之战看,资本是不讲道德的,随着资本渗透到各个生活角落,中国未来可能会逐步成为有法律无道德的社会,或者是像西方那样只能用法律约束道德。

  格勿致和:国美之争可以拍成另一部“创世纪”了,创业,奋斗。似乎也可以拍成一部朝政野史了,谋权篡位,阴谋。也许还可以拍成一部古惑仔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黄小静:任何人对于自己亲手打下的江山都不会想要给别人的,即使自己做错了,也想让自己的江山跟自己姓。皇帝也一样,可以理解。

  可爱的果果0924:在这样义和利的较量中利益再一次获胜了,在整个事件中,我并不支持黄,因为确实因为黄的错误给国美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虽然是他将国美一步一步推向辉煌。但我更反对陈,陈因一己之私,造成今天的局面。黄已被审判,谁来审判陈?

  李如二:大家似乎很喜欢用“忠孝礼义”的体系给当事人贴上“好人”或“坏人”的标签。3岁的时候这么干,30岁的还是这么干。

  罗尚泽:在股东眼里,陈晓是否有道德问题并不重要,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保障。身陷囹圄限制了黄光裕的经商才能,黄光裕推荐的邹晓春能力又不如陈晓,在利益面前,大多数股东和投资人自然会把票投给陈晓。赤裸裸的商战,铜臭味十足,道德在利益面前已经是微不足道。

  下雨天看星星:陈晓给中国的职业经理人带了一个很坏的榜样,掌柜的可以因为自己的东家出事,就伙同外人将东家的家产据为己有,典型的一个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以后哪个东家还敢雇佣职业经理人?

  郦小毅:大公司的特征除了其组织形式、大规模生产的技术以外,还有第三个决定性的因素,那就是大公司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我们社会的信仰和希望,国美似乎还承载不了。

  Bongo侯:国美之争再次充分的证明了,世界上没有好人与坏人,只有生意人!

  No7Sam:黄光裕之败并未完败,黄手中还有资本跟陈对抗的,国美之争还会继续,一场商业大战也是道德与利益之间的大战,其实当两者相争的时候,是不是大部分人都会把利益看得重于道德的?

  董少鹏:法治经济的精神核心是“一码是一码”,一方面,要惩罚犯罪;另一方面,要保护涉案人的合法权益。司法部门和政府在黄光裕涉案之后,创造性地解决了黄光裕与国美电器之间的“难题”,保障了黄光裕在服刑同时行使其股东权益,是以往所罕见的,希望这能成为一种法治常态。

  黄永耀:资本商战最重要的原本就不是结果,而是对规则的尊重,具体个人谁都可以输,但法律不能输、规则不能输,不讲规则的市场经济不可能有秩序,不讲规则的公司治理不可能有公平。写在法律纸上的法规条款,得到了一次完整践行的经历,并为后来者树立了一个文明治理的榜样,这应该是国美之争最大价值所在。

  胡刚:毫无疑问,不受监督的权力会滋生腐败,国美之争如不是在法治和媒体舆论高度透明状态下进行肯定会有更极端行为发生。

  龙水成:国美之争只是现代管理制度下正常的一次博弈,和吃饭喝酒一样平常。唯一的作用就是提醒大家:要尊重契约精神!

  潇力:假如国美之争发生在内地,会如何?

  xwd299:这是法制的胜利市场之美吗?我看这根本就是外资与投行的胜利。这次国美投票是外资与内资的对决,只是中资机构和小股东持股过少而已,同时外资却非常团结。

  理性创投:这个事件太疯狂,耗子给猫管食堂,这不是善良的看客,也不是舆论能左右的悲剧。

  密斯特K:国美之争真是好看过电视剧……以后中国的民企肯定不会再信任任何职业经理人了……

  ydkf2008:发达国家职业经理人长达百年的三次转型,在中国只有几十年。并且陈晓也不是一个纯粹意义上的经理人,陈晓的产业情结和创业者经历,也暗示了其不可能完全甘于职业经理人的自我定位。

  木易:公司上市之后就不是私有产业。大多数人从创业感情去谈国美之争,可以说意义不大,身处监狱的黄光裕能给国美带来的注定不及陈晓,资本的支持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谋易江湖:国美之争正催生行业职业经理人评价和激励机制的建立。

  清风细雨:过去我们以为由于持股数量太少,小股东似乎不可能对上市公司发挥什么作用。但黄光裕无疑给那些只顾圈钱,无视小股东权益的企业家们留下了深刻的教训。

  quaille:国美之争黄光裕失败是黄光裕自己没有眼光,当初黄氏家族拥有国美股份高达75%,而近几年来黄却大肆套现,金额高达上百亿,使自己持股变为34%,自吞恶果。

  张弓惊:锁定股份,敲打陈晓,这两个目的都达到了,谁说黄光裕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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