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卫国
假如员工高工资和企业高利润不可兼得,那么员工工资高的公司是好公司,还是利润更高的公司是好公司?
如果涉及到这种类型的评判的时候,就会引出非常有趣的问题。
基于不同的利益和出发点,评判标准肯定不一样。
如果你是要找一份好工作,无论是一般工作还是高级管理职位,肯定希望的是一个工资更高、更稳健的公司,要是公司能够将利润部分让渡给你,那更是理想状态。但是,如果你要投资一家企业,显然利润更高的公司可能是一个好的选项。当然,如果公司能够进行利润之外的利益输送,那就更好了。
让我们进入国美电器的纷争:在大股东、小股东、董事会、管理层之间,显然就存在着这样的冲突。
所有人都声称是以公司发展和利益为诉求,这似乎是一场为公司利益而进行的圣战。不过,我们确实可以观察到太多的不一致。
比如说,大股东以经营不善要求问责,要求维护公司利益。但大股东同时也提出:如果其动议未获通过,他们将收回委托给上市公司运营的非上市门店管理权。这是一个两败俱伤的举动,如果是在国美电器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则下,展开博弈,就不应该有这样的诉求。大股东曾被批评试图 “工具化国美”。
一些持股量很少的股东,不惜召开新闻发布会来呼吁大家重视公司利益:事实上,在这方面投入的成本,可能远大于其持有的国美电器股权的利益。作为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机构,这方面的诉求就令人迷惑。
在国美电器的案例上,相当一部分股东的利益与国美电器的公司利益毫无瓜葛。对于上述的这些股东而言,国美电器是实现他们利益的工具,无论他们的收益是来自差价、利益输送还是其他。
无论最终谁在改组董事会的动议中获胜,国美电器的纷争,已经严重地伤害了这家企业。需要注意到,对于管理层这群人而言,国美电器的发展是他们安身立命之本。国美电器的发展状况决定他们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更同情当下国美的管理层。
国美电器的管理层仍背负着背叛的骂名。
其实这种骂名是毫无根据的。打个极端的比方,即使是在皇帝和宰相的关系下,宰相也有不执行皇帝指令的权利。中国自古有法统和道统一说。宰相自有其行为规范,中国的读书人都以天下为己任,并非以皇家利益至上。当然,皇帝有生杀予夺之权。
所以,以不忠人之事,来批判以陈晓为代表的这群人是毫无道理的。董事,即使是代表大股东的董事,他也不是傀儡,他是有独立人格的法律主体,有其自身的行为规范、道德规范和准则。管理层亦是如此。如果以国美公司的利益对抗股东利益,这样的举动是有其道德根据的。
国美电器临时股东大会投票在即,有关重组国美董事会的提议将在这个会议上供股东决断。但是,所有管理层的诉求何处得到表达呢?
在当下的公司治理架构中,以财产权利为基础的延展下,公司控制最终都落到了所有者控制这一框架之下。对于一家私人公司而言,这样的架构是合理、有效且理由充分的。但是,对于一家大型公众公司而言,大家意识到了这样的控制架构的局限性,但并没有一个机制,来保障关键利益相关人的利益。
比如说,大型公众公司往往历史较长,很多人的大半生的价值和精力,都投入了这样的机构。当下的公司治理框架下,又如何反映这些以公司为命的人的诉求?
再比如说,在当下的公众公司的治理框架下,股东只在意股价的波动和变化。因法律赋予的这群人权力之大,很多公司采取了以市值为目标的治理。在极端情况下,当公司处于困境的时候,公司以裁员来保障股东的利益。
股东承担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员却要以失业为代价为公司承担责任。难道这样的举措就是合理的?
从国美电器的纠纷中,表面上,看到了一群人在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下进行的一场公开的博弈,我们同时也看到了,国美电器更多的利益相关人,没有一个表达其诉求的出口。
他们是沉默的大多数,或许,基于这群人的利益,我们正需要一场公司治理的革命。
来源: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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