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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房销售是把双刃剑 可能对高房价火上浇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29日 15:34  扬子晚报

  1月23日,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会议传来消息,将选择南宁市作为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的试点城市,推进商品房现房销售。

  当前的商品房销售存在着预售制和现房销售两种模式。所谓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此种模式下售出的房源也即俗称的“期房”。

  期房的出现,追本溯源发轫于香港独创的“炒楼花”。上世纪50年代初,转战地产的港商霍英东,首创卖楼花制度,容许买家在大厦未落成前预先订购,当时引起市民猜疑,结果这方法令楼市进一步发展,地产商纷纷效仿,他亦身家暴涨。1989年,霍英东将他自己发明的炒“楼花”,引入由他投资的广州白天鹅宾馆员工房改项目中。彼时的“楼花”虽未摆脱福利的概念,但其形成的房屋交易的“期货”功能,还是让内地房地产业石破天惊。

  此后商品房预售制度在内地房地产市场发育早期全面确立,对鼓励当时不景气的房地产发展、开发商群体迅速成长起到很大作用。但随着房地产市场化的日益成熟,现行的期房销售制度造成了一个开发商、消费者和银行三者之间错综复杂的法律关系,导致房地产金融风险增加,取消期房销售制、化解房产金融风险、抑制房地产投机的呼声日渐高涨。

  南宁试点在千呼万唤后的亮相也由此备受瞩目。与南宁同为省会城市的南京,假如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度,改期房销售为现房销售,又将是怎样的景象?

  对买房人而言,预售制度下开发商对小区道路、绿化、会所等进行的空头许诺,实际交付时房屋质量、面积、环境、设施与要求的巨大差异或将得到遏制。买房人无须再面对房屋的主体框架,看着模型想像建筑细节。期房诱发的延期交房、抵押房再预售、预售房再抵押,以及“携款潜逃”等事件也将得以终结。

  对开发商而言,现房销售将是一次深度洗牌。房地产开发资金来源中约有40%来源于销售获得的资金。预售制度的取消,将直接导致开发商资金周转困难、新项目开发乏力,一批中小开发商难逃淘汰出局的命运。消费者投资、开发商赚钱的不平等游戏也将画上句号。

  但同时,现房销售必将拉长房源供应周期,短期内可售房源将大幅缩水。网上房地产的数据显示,目前南京全市可售商品房仅为2.3万多套,按照目前南京相关规定,多层出正负零,小高层、高层达到建筑高度的1/3即可领取,若改为现房销售,则更为严格,国家规定现房销售要已通过竣工验收,所需时间则更多,无助于供应增加,供需矛盾或将加剧。由此引发的房价变动也将更为剧烈。

  事实上,取消商品房预售制、实施现房销售,仍需更多融资工具和相关配套措施的不断跟进完善,单一的销售制度变更或许对于解决房地产交付过程中的纠纷、降低金融风险大有裨益,但恐难撼动当前的高房价。

  -本报地产评论员 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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