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月海 李雷
国家发改委及国家能源局相关人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光伏上网电价定价方案已经进入上报审批程序,或于近期获批,光伏上网电价定价范围将为1.1-1.2元/度,全国将统一。此论一出,在业界引起巨大反响,一时间,有关光伏上网电价定价机制的讨论不断。随着国内并网光伏发电站建设的逐步展开,及早确定光伏上网电价定价机制显得越来越重要,也越来越迫切。
然而,上网电价机制至今仍未见出台,究其原因,与当前定价部门与价格承担双方存在较大分歧有关。国家发改委定价部门认为,根据甘肃敦煌1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特许权示范项目招标的结果看,1.1-1.2元/度的定价是合理的,企业的利润空间应该可以保证。此外,如果再提高电价,会有大量企业涌入,财政补贴负担将增大,目前的财力难以承受。但作为电站建设主体的企业却难认同,他们认为,定价部门给出的价格明显偏低,合理的价格应该在1.4-1.5元/度左右。
制定一个合理而富有激励作用的上网定价机制,对于我国光伏产业,特别是光伏利用方面,非常重要。笔者认为,在当下机制的制定过程中,应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电价机制要富有激励性。一个机制出台以后,其目的是保证和促进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当前,我国光伏电站建设的主体是广大企业,企业要生存发展,就必须追逐利润,为此,必须在电价制定过程中考虑保证相关主体的利润空间。我们认为,保证发电企业8%左右的利润空间是应该的,也是合适的。所以定价不能太低,一定要考虑业内70-80%左右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定价,而不能只凭1-2家企业作为参考。
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当前,由于我国幅员广大,东、中、西部的情况各不相同,应该按照各地的日照资源差异、日照时间长短、土地使用费用、上网条件等的不同,分地区分别定价,而不能搞一刀切,全国一个价。
三是要给予业界一定的革新压力。技术是在不断进步的,电站建设的成本也在变化,特别是当前我国光伏技术进展飞速的情况下。所以,应该综合考虑国内经济形势、技术进展速度等,分时间段给区域内的光伏电站制定不同上网价格。不能定一个价,然后几年或是几十年不变,这样会使得电站企业没有技术革新的压力,不利于我国光伏产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
总体来说,我国光伏上网电价定价机制的及早出台对于我国光伏产业的飞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但是,在电价制定过程中,我们也应该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包括制度的激励性、各地具体情况及技术发展因素等,我们希望,业内主管部门能够制定合理而富有激励作用的电价机制,同时尽快出台《上网电价法》,促进我国光伏利用事业的蓬勃发展。
(作者分别为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执行秘书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