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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附加费应建调节机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11月12日 18:49  新闻晚报

  □宋桂芳

  根据国家发改委通知,自10日零时起,调整国内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每吨均提高480元。发改委还表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这次提价后,国内航线旅客运输将恢复收取燃油附加费。

  (11月10日本报1版)

  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终于归来,坊间关于复征燃油附加费的消息终于像一直悬在心头的那只靴子———咔嚓落地了。之所以这么说,绝非乘客兜里银子花不完,非要上赶着给航空公司交费,而是一直被复征传闻此起彼伏地折腾着,简直比交费更心力交瘁。

  早在7月份,就有消息说取消了半年的燃油附加费将于8月初 “复出”,大家很是义愤填膺了一阵子;之后是9月份,航油涨价,传说三大航空公司已经向民航局提交了复征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申请,一时也是民意喧嚣。等到现在,复征的“狼”真来了,大家反而比较无语。

  消费者肯定不希望燃油附加费复征,但市场理性又告诉我们:真要是非征不可,其实也没什么话说。问题的关键恰恰在于———取消国内客运航线燃油附加费本身是个很飘忽的行为,尽管给出了经济学的理由,但在阐释的时候过于“投民意所好”,缺乏制度性,这就使得燃油附加费从降低到取消仿佛是民意推动的结果。

  然而,民意与政策的博弈毕竟是不稳定的,于是,即便取消的利好传来,相关部门越是对 “取消附加费因应民意”的解读默认,则公众越是担心这种取消会不会是一种权宜之计。事实证明,果不其然,取消之后,大家对复征的传闻越发杯弓蛇影,等到发改委一纸正式复征令出,大家反而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这样一种状态,对大家都没有好处。取消的时候,大家担心复征,复征的时候,民意又吵嚷着取消——而这中间,市场规律反而被架空了:那么,谁说取消或者复征本来不就是很顺应价值规律和管理法则的事情呢?反观公众在这件事情上的表现,可谓合情合理,而相关部门在操作上的“意识流主义”,却显得过于轻佻。比如,这次复征的理由是“成品油价格调整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那么,当油价下次跳水的时候,会不会接着取消?油价下降到什么时候也能“对交通运输业影响较大”?取消或者复征的“度”在哪里?

  这些问题如果继续成谜,则燃油附加费的变化上就很难体现出公共决策的正义性和稳定性。取消的时候就说深孚民意,复征的时候又说大势所趋,唯独缺乏制度性的杠杆清晰调节,使得燃油附加费越来越像讨价还价的产物,相关政策也越来越具有口水意味。眼下来看,相关部门真正需要做的不是文字工作,而是建立燃油附加费相关的调节机制,要么随行就市、及时与国际油价联动,要么干脆听证决定,总之不能继续自由裁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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