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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从力拓并购案吸取教训

  李明旭

  日前,轰轰烈烈的中铝注资力拓案已戛然而止,这桩被誉为中国“世纪大收购”的力拓注资案流产。

  观察中铝注资力拓案从提出到被抛弃的全过程,很容易让国人产生一种感觉:中铝其实是被力拓“给耍了”。在今年2月份注资案被提出时,正是力拓管理层和股东们最焦头烂额的时候———受金融危机影响,资源价格跌至谷底,力拓收入大减、股价跳水,同时还有近200亿美元的债务陆续到期需要偿还,筹资压力巨大。此时准备抄底海外资源的中铝伸出了援助之手,双方一拍即合。而到今天,力拓股价早已涨了7成,近期铁矿石和有色金属的价格不断上涨,给力拓股东们做出抛弃中铝、选择配股融资以及同必和必拓合作的决定以最大的底气。而反观中铝,忙前忙后研究交易条款、安排融资渠道,到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仅换来1.95亿美元的“分手费”,还要有相当部分须付给投行等中间商。

  正如我们此前所指出的,这桩交易失败是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只不过,力拓股东们的拒绝为交易案失败穿上了商业化的外衣。从澳大利亚方面来说,虽然澳大利亚政府愿意看到中国资本进入澳大利亚以支持经济增长,但他更要面对国会和民众不断膨胀的“中国威胁论”的情绪。也就是说,即使力拓股东不拒绝中铝的注资,澳大利亚政府也很有可能会迫于民意而找一个堂皇的理由来拒绝这个并购案。

  而对中国来说,这桩中国企业历史上规模最大的海外投资案的失败,可谓是教训多多。近几年,许多发达国家外资并购中的限制机制强化了,2005年中海油收购美国优尼科也被美国国会给否了,此前迪拜的DP World收购英国铁行公司也因为牵涉美国的港口,遇到了美国的强烈政治阻碍。这类重大收购,从来都是经济与政治的混合物。中铝在收购上,显然是低估了政治干预的影响力,没有汲取中海油的教训。因而,并不是对中国此前限制汇源并购等引发的报复,而是本来就有潜规则的国际游戏。而中国企业则因为没有汲取教训,两次都摔了大跤。

  交易过程的一些设计和动作方面,也无不体现出中国官方和国有企业对海外并购所面临政策阻力的漫不经心和处置失当。中铝作为并购的主体,其国有背景的敏感身份已不用多提。在此交易案提出后,五矿、华菱等企业也在短期内密集公布收购澳大利亚矿产资源的并购案,一时间这样的并购案风起云涌,这迅速加剧了澳大利亚国会和民众的恐惧。显然,国企走出去时机协调得欠考虑。在交易案2月份提出没过几天,中铝总经理肖亚庆即被提升为国务院副秘书长,这个决定仿佛也在给澳大利亚的议员们专门提供口实:看,中国的国企和政府其实是一家人!这进一步增加了澳洲舆论对中铝官方背景的敏感和恐惧。中铝并购款的融资主要由国开行、进出口银行等政策性银行主导,而且国开行还广泛参与“贷款换石油”、“银政合作”等政府背景浓厚的行动中。本来,市场化的并购交易应以市场化运行的商业银行来提供融资方案为妥,但中方却没有意识到要规避这些。

  某些政府官员和国企领导已习惯了国内市场上“一切资源为我所用”,政府的监管和企业的市场化经营不需要明确区分,就可以“横行”石油、电信、航空等诸多领域。一旦走出国门,在流行的“中国威胁论”大气氛下,这些显然无法成为与欧美经济体打交道的行为准则。尤其在那些自认为在奉行市场经济的安格鲁-撒克逊经济体中,这些行为只能是一次又一次印证民众和议员们的忧虑:那个交易案背后站着中国政府的巨大身影。

  资源领域“走出去”的主体都是国内的垄断国有企业,在中国对海外资源需求不断膨胀的大趋势下,今后类似于中海油并购尤尼科和本次交易案失败的案例会越来越多。“观人之失易,见己之失难”,这次交易的失败应当促使政府和国企领导们意识到“走出去”过程中的一些经验教训,并深化自身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同时,也应加大力度培育民营企业的发展,并通过优惠政策来支持他们走出去。否则,中国的资源并购就只能局限于非洲、中亚以及委内瑞拉这样的经济体,却始终要徘徊在成熟经济体的资源大门之外。

  (作者为安邦咨询公司分析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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