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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房价过高难以持续 力促房地产业转变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21日 15:3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三月二十一日电 题:房价过高难以持续 力促房地产业转变——访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房价过高、大户型住房比重过大、住宅建设规模过大是很难长期维持的。二00八年一些城市出现楼市低迷和房价下降的现象,是多年积累的结果。”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提出,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必须摒弃市场“神话”,努力把市场自发调节与政府调控结合起来。

  回顾中国房地产行业发展的三十年,包宗华说,从一九七八年末至二00八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后房地产业逐步走向兴旺发展的三十年。尤其是一九九七年至二00八年,这一阶段中国房地产业和住房市场迅猛发展,大幅度地提高了居住水平,也使许多城市实现了“旧貌换新颜”。同时,许多城市百分之四十甚至更多的财政收入来自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发展带动了几十个相关产业的发展,中国的GDP增长每年有一至二个百分点是房地产业做的贡献,房地产业成为名副其实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

  “但在一九九七年开始的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中,陆续地产生了房价上涨过快,即房价过高,大户型住房比重过大、投资增长过快等三大突出问题。”包宗华说,国务院及时地发现了问题,于二00三年发出《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大力解决三大突出问题;二00五年,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对房地产业开展宏观调控。在宏观调控实施的过程中,这些突出问题仍然继续。特别是不少城市的房价仍然飞涨。到二00八年初,有些城市的同质(指同地段同档次)房价,竟比二00五年上涨一倍甚至更多。

  包宗华说,房价过高、大户型住房比重过大和建设规模过大是不符合可持续发展要求的,也是很难长期维持的。因此,二00八年有些城市开始出现楼市低迷和房价下降的现象,这是多年来三大突出问题积累的结果。甚至可以说,二00八年出现的问题是一种带有自发性的宏观调控现象,也可以说是受到了“经济规律”的惩罚。

  包宗华说,中国房地产业三十年的实践,取得了大量经验教训。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必须摒弃市场“神话”,努力把市场自发调节与政府的调控管理结合起来,深化改革,努力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分类供应制度,同时,坚持住宅产业现代化,不断地提高住房质量和水平。

  这位专家建议,二00九年,各地要全面执行二00八年中央提出的各项措施,大幅度增加保障性住房建设,同时要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拿出一整套切合实际的,能够真正保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措施并予以实施。使房地产业今年能发生阶段性转变,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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