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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正式否决收购 成为中国反垄断首例标本 可口可乐宣布放弃继续收购
汇源果汁欲嫁“豪门梦”破灭,可口可乐欲借壳汇源抄底中国果汁市场美梦惊醒。
昨日,商务部正式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果汁,这起国内目前最大的饮料企业并购行动黯然落幕。
■ 消息
商务部否决汇源收购案
商务部18日正式宣布,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依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据悉,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商务部还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如果可口可乐收购成功,将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他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他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据了解,可口可乐此项收购一旦完成,将占据中国果汁市场份额的35%。
《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提及:“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 反应
汇源股价昨日暴跌停牌
禁购消息传出后,汇源发声明表示,尊重商务部的决定,生产经营将一切正常,希望大家继续支持、关爱汇源果汁。
随后,新华社快讯称,记者从中国可口可乐公司获悉,可口可乐公司宣布不会继续收购汇源果汁集团。
此前,有消息称可口可乐可能放弃收购汇源果汁。据英国金融时报援引消息人士称,可口可乐可能放弃收购汇源果汁,因反垄断当局暗示可口可乐将需要交出汇源果汁的品牌。受此影响,汇源果汁股价昨日开盘跌22.3%,报8港元。但很快,10点13分汇源果汁盘中暂停交易,停牌前,汇源果汁大跌19.4%,报8.3港元。
■ 观点
体现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终极目的
新华社评论认为,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无关民族感情,看企业并购行为正当与否,依据的是法律。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商务部的这一裁定,鲜明地体现了反垄断法的立法本意,体现了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终极目的。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领导力研究中心研究员秦合舫表示,商务部此次否决可口可乐完全是出于国际通行的市场角度去决策,以可口可乐的资金和品牌优势,一旦收购汇源,在中国市场将形成垄断的局面。
秦合舫还表示,商务部否决收购方案有可能对中国企业的海外收购行为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但他乐观认为市场决策将会主导政府行为,不会出现恶性循环。
■ 反应
八成网友支持“否决收购”
昨晚,某网站就该事件展开调查,截至21时,82%的网友支持商务部否决行动。
■ 链接
2008年
9月18日 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可口可乐提出以近180亿港元,即24亿美元全面收购汇源果汁。
12月5日 商务部首次表态已立案受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12月20日 商务部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2009年
1月15日 商务部表示正对汇源收购案进行反垄断审查。
3月11日 商务部部长陈德铭透露,正依法审核汇源并购案,不受外部影响。
3月18日 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叫停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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