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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决汇源收购案的法律理性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9日 08:34  南方日报

  中国商务部昨日正式宣布,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商务部依据该法第28条,认定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作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这是《反垄断法》自去年8月1日实施以来首个未获通过的案例。

  去年9月3日,国际饮料巨头可口可乐公司宣布,将以高于市值近三倍的价钱,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这些年来,我们目睹了不少曾经响当当的中国品牌一个个被外资收入囊中,活力28、中华牙膏、南孚电池、乐百氏、大宝等等等等。当本土品牌所剩无几之时,任何外资收购中国企业案都难免会触动国人的敏感神经,尤其主角还是汇源果汁这个占据国内最大市场销售份额的果蔬汁生产商。企业家有企业家的难处,资本也有资本的规则。纵然被誉为“汇源之父”的朱新礼无奈地表示,“品牌是无国界的”,但无法回避的事实是,在一定程度上,著名品牌早已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标志,而演变成为一种文化和国家实力的象征。民族品牌往往包含了国人更多的民族感情,一如当年凯雷欲并购徐工时,便遭到国内同行极力抵制,最终夭折。

  事实上,谈民族品牌的保护并非什么难于启齿的事情。当跨国并购的浪潮席卷全球,为了保护本国企业和民族品牌不被淹没,各国都纷纷采取办法呵护国内的自主品牌。在美国,有著名的“301条款”,按照该条款,美国可以对任何损害本国商业利益的国家进行贸易制裁,从而为美国本土品牌提供最为优厚的庇护。在法国,十几年来已有很多起外国公司的并购计划纷纷“流产”,而“重创”几乎都来自法国政府的出面干预。保护民族品牌不仅在于其商业价值,更因为它是负载了经济、文化、政治等多种价值元素的综合体。

  情感的归情感,法律的归法律。纵然我们对民族品牌有着深厚的感情,即便朱新礼作出抉择有着万般的无奈,但你情我愿的买卖是市场规则,汇源收购案能否成功最终还是要理性回归法律轨道。此次商务部正是凭借着去年出台《反垄断法》作出了法律上的裁判,坚持市场经济的原则依法行事———支持正常商业行为,但反对市场垄断。据统计,在中国果汁市场中,汇源果汁占有10.3%的市场份额,可口可乐公司在中国的果汁市场占有9.7%的市场份额,这场并购完成后,毫无疑问可口可乐在中国果汁市场将会是一家独大。这样将涉嫌造成“经营者集中”的局面,无疑正是《反垄断法》中所包括的垄断情形。

  当下,全球经济新一轮的兼并浪潮风起云涌。我们并非要人为制造一些情绪化、不对等、不符合市场规律的规则,但在现实中,从经济全球化角度考虑的立法尚不足够。比如,要完善外资进入的产业安全评估体系,但目前我国没有类似规定。相反,我国企业要在国外收购,尤其是涉及能源、资源、矿产资源等领域,都受到很多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再比如,此次《反垄断法》虽然成功拦截了一次并购,但是全文仅57条的法律条文使其太过原则和抽象,很多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重要问题,仍必须通过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加以明确。

  在全球化进程中,汇源收购案不是第一起,也绝不会是最后一起,但这次否决展现的,更多是对于法律理性的思考。

    相关专题: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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