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可口可乐梦断汇源 收购案被否决透露何种信号

  

张大伟 制图可口可乐能否最终牵手汇源的疑问18日终于有了答案:商务部当日发布消息,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这不仅是去年8月反垄断法实施之后商务部首次否决的外资收购案,也意味着迄今为止金额最大的外资企业全资收购中国企业的交易案以否定画上句号。在当前复杂的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这次并购案被否决传递哪些信号?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些都在引起国内外极大关注。

  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被否外资收购案

  商务部18日发布消息,宣布否决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一石激起千层浪。此前,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由于外资对中国直接投资减少,中国方面或许会对如此一笔巨大投资案开放绿灯。

  商务部在发布的消息中表示,经审查,此项集中将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集中完成后可口可乐公司可能利用其在碳酸软饮料市场的支配地位,搭售、捆绑销售果汁饮料,或者设定其他排他性的交易条件,集中限制果汁饮料市场竞争,导致消费者被迫接受更高价格、更少种类的产品;同时,由于既有品牌对市场进入的限制作用,潜在竞争难以消除该等限制竞争效果;此外,集中还挤压了国内中小型果汁企业生存空间,给中国果汁饮料市场竞争格局造成不良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可口可乐此次收购案被否决,是反垄断法实施以来首个被否定的外资收购案。

  商务部指出,反垄断审查的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据悉,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收到40起经营者集中申报,依照法律规定立案审查了29起,已审结24起,其中无条件批准23起,对于1起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商务部与申报方进行商谈,申报方提出了减少排除限制竞争的解决方案并作出承诺,商务部附加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批准了该集中。

  实际上,不论是可口可乐当初宣布收购汇源,还是商务部此次否决这次并购,都可说是事先毫无风声。9月3日,可口可乐公司突然宣布计划以现金收购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可口可乐公司建议收购要约为每股港元12.20元,并等价收购已发行的可换股债券及期权,总价约为24亿美元,随后这次收购案提交商务部进行反垄断审核。

  商务部3月16日曾表示,对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的反垄断调查已完成第一阶段的审查工作,正在进行第二阶段的审查,反垄断审查截止日期是3月20日。结果在3月18日就公布了审查结果,这多少也令人吃惊。此前商务部开始着手第一阶段的审查,用去了近4个月时间。

  可口可乐失“面子” 汇源失“里子”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收购被否决,将对可口可乐以及汇源下一步的发展计划产生怎样的影响,目前还需观察。

  对可口可乐来说,这个跨国巨头此前一直谋求在中国市场继续做大。可口可乐公司日前就表示,未来三年在中国的投资将超过20亿美元,这笔投资还不包括投入汇源果汁的24亿美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对可口可乐来说,实质影响不大,更多的是某种程度上的“面子损失”,但对汇源来说,则或许会面临品牌和资金的双重损失。汇源之所以愿意接受可口可乐收购要约,是因为近年来存在业绩下滑,资金链紧张以及渠道存在诸多问题。因此,如果能以一个好价钱卖给可口可乐,可以同时获得品牌、渠道以及资金的强大支持,而此次收购案被否决使这一想法完全落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收购以及收购被否决本身,都引起国内外和业内外的极大关注。不仅在于它创造了迄今外资在华最大的收购案的纪录,也在于它是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首个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否决的一起收购案,更在于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今后将怎样对待外资在华收购,如何吸引外资在华投资等诸多相关问题。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更大程度上还是从反垄断的角度进行的一次技术层面的操作,并不涉及贸易保护或是限制利用外资的问题。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值得赞赏的。

  (综合本报记者和新华社报道)

    相关专题:

    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收购汇源

    可口可乐全资收购汇源果汁


    新浪声明:此消息系转载自新浪合作媒体,新浪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网友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Powered By Google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