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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推行的产品免检制度也遭到了公众的质疑。此次检出含有三聚氰胺的三鹿等几大乳品企业的相关产品,都拥有“国家免检”产品的称号。
据了解,在整个监管流程中,还有其他各种名目繁多的认证和评选制度。“有些制度给人的感觉像是潜规则,这里面难免有腐败的因素掺杂进去。”卓小勤表示。
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发生后,国家质检总局于2008年9月18日晚间发布公告,决定废止《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实施8年之久的产品免检制度宣告结束。
“在食品监管领域,我们把制度设计的对象当成了圣人。令人遗憾的是,世上没有哪个企业家够得上圣人的标准。在没有合理的制度规制的前提下,一旦企业家的良心出现了问题,就会产生连他们自己也想不到的灾难性后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说。
三鹿事件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反思,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消化。不少人把希望寄托在已经通过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上,然而,一部法律不可能一揽子解决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还需要构筑一个合理的法律体系
三鹿事件过后,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当务之急,是重建监管体系。
不少专家对已经三审的食品安全法草案表示认同。草案规定,对食品安全实行全程监督管理;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各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
“草案中加大了地方政府在保护消费者安全方面的重大责任,有其合理性,也有必要性。因为地方政府对于当地生产企业经营情况最了解,有这样的监管优势和监管资源。”刘俊海认为,上述做法的关键仍然在于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当地政府对于当地企业常有舔犊之情,因此要严防地方保护主义。而预防地方保护主义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确保信息是共享的。”
对于草案中加大地方政府违反行政监管职责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刘俊海的评价是“值得称道”,“这能让地方政府不敢懈怠”。
鉴于食品“是要被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刘俊海认为,以后在食品领域进行制度设计时要加大消费者的话语权,“这也是克服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主义的有效途径”。
但罗云波对这一草案有他自己的看法。“此前有传闻说这部法律在去年年底就将面世,现在看来不可能了。我认为这是好事,三鹿事件带给我们的教训和反思,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来消化。一部法律不可能一揽子解决所有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还需要构筑一个合理的法律体系,比如农药法,饲料法,这些都和食品安全有关。”(记者 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