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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彪
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发改委价格司组织的天然气价格改革调研将于2009年出成果,2009年年底前实施改革。可以肯定的是,该方案的实施将改变现在天然气价格脱离其价值、天然气供需严重失衡的现状。
(2008年12月27日《21世纪经济报道》)
天然气具有环保、便利与高效的优点,所以推广使用天然气于国于民均有益,推广使用天然气应当成为能源开发与利用的一种趋势。如果天然气价格制定得过高,就会不利于天然气的推广应用,不利于其对于其他污染能源的逐步替代。
在以往包括天然气在内能源价格的调整过程中,有关价格调整方案均由有关方面单方制定,即便在形式上举行过价格听证会,也往往在听证代表数量与人员选定、企业提供的生产成本数据真实性等方面受到公众质疑。最终调价方案的确定更是“你听你的证、我调我的价”,漠视听证代表意见,消费者很难在能源价格调整上发挥有效制约作用。这样一来,部分垄断企业也就习惯于以价格与价值不符、用价格杠杆促进能源节约等为借口,谋求不断提高能源价格,以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增加自身经济利益。
消费者利益要能得到切实维护,必须建立消费者对企业价格行为的制约机制。唯有建立健全消费者对于价格制定的参与与决策机制,才能实现消费者对于垄断企业价格行为的必要制约,才可能使消费者与民众权益得到应有的捍卫与维护。正因如此,天然气价格改革调研应充分听取消费者与民众的意见,价格调整实施前必须依法举行价格听证会,并保障听证过程与程序上的公平公正,真正贯彻以听证会多数代表意见为主导确定最终方案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