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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集团原董事长田文华等三鹿集团四位高管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提起公诉,于今日开庭审理。起诉书显示,被告所在的三鹿集团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奶制品,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田文华等人对生产、销售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承担刑事责任。
三鹿集团曾经是中国乳制品行业的“带头大哥”,田文华等高管也为三鹿的成长付出了很多心血,作出了不小贡献,本人也获得过不少荣誉称号。然而,这些风光一时的人物现在却被推上被告席,接受法律的审判。
这样的结局可能有各种各样的外在原因,比如,社会的诚信淡薄、政府部门的监管失灵等,但归根到底,市场与社会的运转机制要求每个人必须自己对自己的行为、包括过错承担责任。面对问题奶粉事件,社会、政府监管部门需要反省,但是,三鹿等奶粉企业的高管是负有直接责任的,市场和社会的运转机制要求他们要为自己的过错承担代价。市场和社会不可能容许一个人以牺牲他人尊严、权利、利益的方式增进自己的利益,而当今有些企业家似乎没有深切地意识到这一最基本的人生与商业戒条。
不得不承认,一些企业家存在着“先天不足、后天失调”的问题。他们中的一些人可能更多地相信,把企业做大做强是硬道理,为此可以不择手段;还可能相信,只要企业足够强大,就可以一俊遮百丑,公众就会忽略他们的失德行为,会照样把他们捧为英雄,同时也可以换来地方政府的特别照顾。
出于片面的GDP追求,有些地方事实上确实如此。但长此以往,一些企业家对道德和法律缺乏敬畏,甚至,缺失了做人的最基本的伦理自觉和法律意识。一些人伤害消费者、交易伙伴的时候,似乎没有什么愧疚感,好像并不担心法律有一天会清算到自己头上。在这种心态支配下,他们的行为越来越厚颜无耻、胆大妄为。尽管,他们确实能够在几年之内,把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企业做成全国性大企业,成为地方的财税大户。
然而,这样的企业业绩,总归是建筑在沙滩上的黄金大厦。从长远来看,市场不会原谅任何企业家的过错,消费者会以“抛弃”来惩罚那些故意加害的企业家,社会也会用法律机制惩罚这些行为。
有人会认为,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下,一些企业家可能面临某种“囚徒困境”:别人很可能在欺骗我,那我讲究诚信岂不是要吃亏吗?别人违法发了大财,我守法经营岂不是两手空空?但是,企业家是具有自由选择能力的人,而不是囚徒。尤其重要的是,合乎道德、遵守法律生活,本身就是一个人的尊严之所在。市场和法律是企业家的朋友,而不是其对手,而且长远也必将回报企业家。
从中国市场经济整体建设来看,一个没有道德感和法律意识的企业家群体,不可能支持一个健全发育的市场。这样的市场或许可以侥幸繁荣一时,但终究会因为无所不在的败德行为和违法行为,而轰然崩溃。企业家节制自己的行为、合乎道德地从事经营活动,既是在拯救自己,也是在拯救市场。
但愿整个乳品行业今日所面临的信任危机及田文华等的结局,能给企业家们提供一个自省改变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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