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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至10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为2009年的经济工作定调。其中,关于房地产业问题,会议强调要使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要把满足居民合理改善居住条件愿望和发挥房地产业支柱产业作用结合起来,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减轻居民合理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负担,发挥房地产在扩大内需中的积极作用。”
这说明中央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定位是比较清醒的。所谓“结合”至少蕴含着这样的意思:房地产业须顾及民生诉求而不可唯利是图,更不能沦为某些利益集团攫取暴利的工具。江山易改,贪欲难除。我很担心,某些与房地产业相关的利益集团在如何“结合”上出歪点子,虚与委蛇。
住房就像吃饭一样,是人最基本的、不可缺少的生存需求。经过这么多年的倒腾,老百姓终于认清了这样一个现象:房产政策的改革如果让大多数普通百姓买不起、住不起房子了,那就说明房地产政策出问题了,或者说蜕变、异化了,就可能成为放大社会不公的“非和谐因素”。看来,人们确实需要弄清一个简单的道理,这就是:房子究竟是干什么用的?
有人曾在网上发帖,读来叫人心酸、心忧。我略加修改、删节,抄录如下:首先,房子是用来炒的。不管是外资还是内资,不管是富人还是“中产”,总之,炒房能让富人更富,让“中产”变富。第二,房子是用来出政绩的。自从中央实行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斗不过中央,忽然发现土地财政是一块寅吃卯粮的聚宝盆,纷纷开始打土地的主意。富人可以来炒房,地方政府可以收税,GDP也上去得快,至于治下的黎民百姓是否安居乐业是不用上心的。第三,房子是用来养二奶三奶四奶的。这个就不用详细说了,相信大家都是明白人。第四,房子还可以用来行贿呢。当然,这里面也有技巧,要送得清白,接受的人要心安理得,还是要费点神。不过由于目标大了点,没有境外存款安全便捷,现在这个功能只有菜鸟才用。第五,当然,房子还可以用来摆阔气,装门面,不是有“美国的房子,德国的车子,中国的厨子,日本的娘子”之说吗?全是好家伙啊!……总之,房子有N种用途,但到目前为止,它仍不具备让小百姓居住的功能。
上面有些话,说得有点不够雅驯或失之偏颇,但所指摘的问题是真真切切摆在眼前的。当下,各种权利主体的利益博弈是激烈的,民众的心态也是复杂的。特别是建立在分配不公和权力异化基础上的种种奢靡、挥霍型的消费行为,往往以过度消耗、浪费整个社会的土地、资源和能源为代价,其后果最终是让全体民众来承担的。种种迹象显示,房地产这个行业的带病运行,已在相当程度上悖逆了公平正义的价值原则,与“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不相契合。老百姓对此是颇有意见的,非“拨乱反正”不可。
正如有的论者所指出的,自1998年以“刺激内需”为名启动房地产市场以来,房地产政策的工具性贯穿始终,无论是以“刺激内需”为目的启动房地产商品化,还是以抑制投资过热为目的,实施土地、资金“双紧”政策,乃至最近提出的保障性住房投入,除了保障民生之外,仍然有拉动内需的考虑。正是房地产政策的工具性,令房地产市场逐渐偏离民生本位,逐步形成地方政府、地产开发商、商业银行、炒房者之间的利益格局。而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之工具性,又加剧了结构扭曲,最终形成了在结构扭曲之下的供求泡沫(12月9日《南方都市报》)。
人们看到,有相当一段时间,不少地方的党政领导急功近利,想通过抬高房价来膨胀GDP,为城市的形象工程增加所谓“资本”。这怎么得了?毫无疑问,作为政府部门,倘若被偏狭的利益所役使而漠视民生之诉求,无论如何是失职的,应该引以为愧!房地产政策必须摆脱工具性,回归到民生本位上来,杜绝任何利益集团假市场之名攫取暴利,如此,房地产市场才能真正步入持续健康发展轨道。
辨证法告诉我们,干什么事情,须分清什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抓住问题的关键所在,并加以克服。在我看来,地方政府对于房市乱象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郎咸平先生曾直言,包括高房价等问题的存在,是因为内地的腐败存在互相勾结现象:“内地存在腐败铁三角问题,即腐败的政府官员、腐败的专家学者和腐败的商人互相勾结,席卷民间财富”。政治与经济是紧密相关的,我们必须狠狠整治权力缺失或腐败问题。这样,房地产业的春天才会真正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