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应对矿业风险的八大策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23:01  《法人》

  这个利润丰厚的行业的各种风险无处不在,但并非只能束手无策

  文 潘圣明

  依法办矿是投资人利益的根本保证。依法办矿的核心是什么?依法取得,或者是合法拥有探矿权和采矿权,这是依法办矿的核心。怎样能做到依法取得?或者是合法拥有探矿权和采矿权呢?

  依法探矿

  探矿是采矿的前提,是采矿的基础,没有探矿就没有采矿,许多企业在进入矿业领域之后,总是从取得探矿权开始的,探矿权的取得根据我国的规定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受让。根据不同的矿种和规模,可以分别从省级或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门受让,各级政府出让探矿权,目前一般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行政授予,按照申请在先的原则,由政府有关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授予探矿权。现在国土资源部明确规定,有79种矿产可以直接授予探矿权,这79种矿产是属于高风险的矿产,高风险的矿产预示着你的投入不是百分之百的能够获得矿产资源,找到矿的概率可能是8%,最多不超过10%,包括了金银铜铅锌等等,比例很小,100个探矿权,进行了地质勘查之后,真正能够获得矿产资源的可能是8个组,所以这类矿是可以行政授予的;第二种方式是竞争方式,即通过政府组织的招投标的方式来获取探矿权。这一类属于低风险的矿种,这一类有85个,这类矿产,投入勘查以后,找到矿的概率可能有百分之几十,所以政府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出让探矿权。

  第二种途径是从其他探矿权人那里转让。探矿权是财产权,取得探矿权以后,符合法律的条件,经依法批准,可以将探矿权转让他人。

  依法采矿

  采矿必须依法取得采矿权,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采矿权的取得通常有三种途径。

  第一种途径是从县级以上人们政府直接受让。采矿权的取得既可以是国务院有关部门,也可以是省人民政府部门,还可以是市、县的有关部门。县级人民政府直接受让的采矿权主要是无风险采矿权,像石灰石、花岗岩等等是没有风险的,可以直接受让。

  第二种途径是由探矿权直接转为采矿权,如果你是作为探矿权人在获得探矿权后,经过地质勘查工作,找到了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自己想开发的,你就可以依法向有关政府部门直接申请采矿权,领取采矿许可证,从事矿产资源的开发、加工和销售。

  第三种途径是从其他采矿权人那里转让。已经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经依法批准,可以将采矿权转让他人采矿。这里面存在一个转让主体合法性的问题,这一点是大家需要防范的,这个权属的背景一定要搞清楚。(1)矿山企业投入采矿生产满1年。(2)采矿权无争议。(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交纳采矿权年费、采矿权价款、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4)国有矿山企业在申请转让采矿权前应当征地矿山企业主管部门的同意。(5)采矿权转让的受让人,应当符合《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或者《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采矿权申请人的条件。(6)符合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实践中,矿业权的转让有多种形式,包括以招标或拍卖方式转让矿业权、协议转让、合资经营、联合经营、兼并经营等等形式。

  此外,为保障投资人的权利,坚持依法抵押、依法转让也是不可或缺的。探矿权、采矿权作为财产权,可依法抵押。同时,探矿权、采矿权也是用益物权。探矿权、采矿权人在依法取得“两权”后,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但没有直接处分的权利。因为它不是完整的所有权。

上一页 1 2 下一页
写进博客
复制标题和链接发给好友
【 手机看新闻 】 【 新浪财经吧 】
Powered By Google 订制滚动快讯,换一种方式看新闻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