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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凶险(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03日 22:58  《法人》

  严志才还清楚的记得,在一次铅锌矿探矿权的拍卖会上,他基于自己公司深入细致的调查,确定这个探矿权的心理底价为最多150万元,而通过会上竞买,一家浙江企业居然以800万元的高价买下了这个探矿权。“真是让人提心吊胆,我问他为什么要叫到这么高的价码,他回答说你们青海当地人敢要的矿权,我们也敢要。这太盲目了,这只是个探矿权,下面究竟有没有货真价实的矿产还是未知数呢。”一年过去了,严志才谈起这次拍卖经历还感叹不已。

  不过,严志才还轻描淡写的揭开了一个在矿业界由来已久的惊天秘密。东南沿海的很多企业在内地买下矿权,并不是为了真正开发,而是要把它包装成一个融资平台,再把融资所得投入回报更为丰厚的投机生意。一家企业买下矿权后,一般不急于开采,首先要做的是向更多的企业进行推销,吸引越来越多的企业以各种形式介入,介入的企业越多,融资金额也相应巨大。

  “这会带来很多问题、很多风险”。严志才分析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一个整体矿权是不允许拆散零卖的,零散式的开发一方面可能破坏整体矿权的合法性,另一方面,不利于生产安全和管理,对环境也极易造成负面影响。

  浙商在山西的最大败笔

  “浙江作为中国沿海经济大省,民资发达,投资矿业的步伐迈得比较早,也比较快,所以在这方面有着更多的经验和教训。”浙江省矿业协会会长汤文权告诉记者,这个结果主要缘于以下需求:浙江省省内经济的发展对矿产资源产生强劲的需求,同时,浙商企业本身资本的积累和跨行业发展的需求,也促使浙江矿业立足本省,开拓国内,走向海外。因此,现在研究浙江矿业,不能仅从浙江省的行政范围来考虑。

  据介绍,就浙江省内而言,由于市场需求的推动,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开始,矿业从探矿到采矿及矿产品销售,均得到长足的发展;同时,浙江的矿业企业和其他有意于投资矿业的浙籍企业均走出浙江,甚至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矿业,形成颇具特色的浙商投资矿业的热潮,这支力量已成为浙江省矿业行业中的新兴生力军。因此,现在浙江的矿业不仅是指省内矿业企业,还应当包括浙商在省外甚至国外的矿业企业。

  汤文权说,资本与资源的对接是浙江矿业的一大特色。浙江企业经过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发展,积累了大量的资金,传统行业的发展空间日益变小,寻找新的投资领域成为资本的共同命题。汤文权认为,当人均GNP达到1000—2000美金时是对矿产品需求最强劲的经济发展阶段。这时,拥有丰厚资金的浙江,矿产资源并不丰富,而我国中、西部地区的资源大省,如江西、安徽、四川、云南、贵州、山西、青海、甘肃、宁夏、内蒙、新疆和西藏等省区,资金相对缺乏,如果资本与资源能够很好的结合,就能出现双赢局面。

  汤文权还痛心的描述了浙商在山西的一个最大败笔。浙商投资外省矿产资源是由温州商人打前站的。2000年,温商携带大量的资金进入我国的煤炭大省山西,大举收购当地的中小煤矿。这是浙商较大规模到省外投资矿业的第一波。据不完全统计,到2005年,浙商拥有山西省中小煤矿采矿权中煤炭储量的65-75%。2005年8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山西省开始了对煤矿关、停、并、转的治理整顿工作。

  据统计,在短短两个月内,山西省共取缔关闭非法违法煤矿1304处,停产整顿1510个矿井,暂扣或收回1010个采矿许可证、1333个生产许可证、1077个营业执照、45个安全生产许可证和883个矿长资格证件。2005年底,浙江省政府不得不出面与山西省政府进行协调,但挽回经济损失很有限。浙商第一波矿产资源投资遭遇重挫。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是有不少守法的浙商矿业主的小煤矿经过整合后得到了巩固和发展。他们在游泳中学会游泳,慢慢熟悉了矿业权市场的运作规则。

  带着山西的经验和教训,浙商现在又融入到广大的中、西部省份勘查、开采各类矿产的洪流中,并在其中占有日益重要的地位。据不完全的统计,有不少于100家企业,已经涉足邻国蒙古、朝鲜、缅甸和东南亚老挝、柬埔寨、印尼、菲律宾等以及非洲大陆多个国家。

  风险仍然可控

  汤文权告诉记者:“人们说矿业是高风险、高效益的行业,我认为投资矿业首先要想到高风险”。根据汤的理解,无论探矿还是采矿,都是探索性的工作。矿产是在地球演化过程中的不同时期形成的。地球演化过程十分复杂,因此矿产的生成过程也是十分复杂的,矿产的勘查工作阶段充满着不确定性。一些根据地表蚀变矿化或者异常而申报取得的探矿权,本来就是要通过详细的地质工作,才能确定有没有经济价值的矿——这就意味着投资探矿就是风险投资。同样必须强调的是,取得采矿证开采矿产同样有风险,因为投资回报不仅取决于矿产资源本身,还受到自然社会环境、开采技术条件、加工技术水平、市场变动等因素的制约。因此无论是投资探矿还是采矿,都是有高度风险的。不能只想到我投入多少,就要取得多少回报。

  汤文权提醒说,为了尽量减少投资风险,矿业主一定要尊重科学、尊重科技人员的意见,要科学探矿,科学采矿;同时要严格依法办矿。在申报探矿权和采矿权,以及转让和受让探矿权和采矿权方面,国家已有一套法律、法规和规章。当前,有的企业在受让探矿权和采矿权中受骗上当,甚至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究其原因,一是没有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矿区进行详细的考察、核实,以了解矿区“报告”的可靠程度,二是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给投机者有机可乘。因此我们投资矿业,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同时不要急于求成,要有前期考察、核实成本,此外,要遵守和按照矿法和相关法规和规章办事,以免带来后遗症。

  汤文权对矿业投资的未来充满憧憬。尽管目前全球遭遇金融风暴,但在可以预期的世界经济走向萧条中,中国经济的出路主要还是在于扩大内需上,其中主要的方式是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我国工业化、城市化的步伐依然会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都需要消耗大量的资源和能源,因此,矿业投资开发的前景依然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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