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闫伟
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税种。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随着能源、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现行消费税政策已不能很好地满足税收对鼓励汽车节约能源的调节作用。而我国消费者在汽油消耗上还存在着一定的非理性。调整消费税的初衷是提倡节约能源,促进技术进步,体现国家对小排量车的鼓励,同时限制大排量轿车和SUV的消费,强化消费税对汽车消费的导向作用,体现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
8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9月1日起,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正式实施。财政部表示,这次调整主要是要抑制大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鼓励小排量汽车的生产和消费。具体方案包括:提高大排量车的消费税税率,3.0L至4.0L(含4.0L)税率由15%上调至25%,4.0L以上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排量车的消费税,1.0L(含1.0L)以下,税率由3%下调至1%。
我们不难发现,这次国家对消费税的改革是“扬小抑大”,目的就是鼓励民众购买小排量汽车,抑制大排量汽车的过度消费,以调整税率为手段,起到国家宏观调控的作用,从而引导民众合理的选购汽车,最终达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的。
但是这样问题就出来了,在中国目前的大环境下,大排量汽车多集中在企业、公司和小部分富裕人群,这群人对购车价格和油价都不敏感,高税和高油价这些都成为不了他们购车的障碍,仅仅想利用提高汽车消费税来控制大排量汽车的发展是明显不够的,也是不太符合目前中国国情的。
国家本来是想用税收控制大型汽车的消费量,但是现在的销售厂商可以轻易地把上涨后的税费成本转嫁给购买排量大汽车的消费者,这样是不是也就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呢?尽管汽车消费税有所调整,但是投机的消费者也比比皆是。有能力消费高档大排轿车的消费者,对价格通常并不敏感。对能买得起上百万元奔驰、宝马车的消费者来说,车价上涨他们可能不会太在意,并不会影响其销售,反而能买得起这些奢侈品成为一种身份的象征 ,不过目前高端消费者感兴趣的已经不再是奢华,而是实用。消费税的变动引发车价上涨,说不定还变相地起到了保值作用。
而在国外,一般都是实行的价外税,好处就是把车价和税收分开,消费者能很清楚明白的了解到,自己向国家交了哪些税,税收没有一点隐蔽性,能够使国家税收意图直接作用于消费者,从而有利于调整消费结构和消费总量,这样才能更好的达到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的目的。
在国外,汽车消费税,往往是5-6种,而中国少的地区有30种,多的地区甚至达到了50多种。一位购车人除了要交17%的增值税和3%~8%的消费税外,还要缴纳购置附加税、城建税、保险费、牌照费、排污费、环卫费等几十种费用,而这也只是购车时候要交的费用。新车买回去还不能使用,如果想开到街上跑,还要缴纳车船使用税、养路费、车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行驶证工本费、车辆移动证费、工商验证费等等几十种。
国家在制定“扬小抑大”税费改革的同时,应该有更多的动作,仅仅靠改一下消费税是远远不够的。同时还应该减免或者取消上面说到的各种各样的收费。否则只是做些调整消费税这样的小动作,根本起不到鼓励使用小排量车型和抑制大排量车型的作用,也达不到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最终节能减排的初衷。
事实上,汽车节能减排“独木难行”。许多业内人士和普通市民普遍认为,此次汽车消费税的改革虽然意在“抑大扬小”,其传递出的信号却是要力促我国汽车社会的转型。汽车节能减排绝不能仅仅依赖在消费环节“抑大扬小”,还需要在使用环节等出台配套政策。仅仅依靠一项税费的调整就像达到良好的效果是不可能的,另外专家分析,大排量车消费税上调10个或20个百分点在价格上的反应其实并不明显,小排量车消费税的下调在价格上的反映更是微乎其微。所以这次汽车消费税的改革究竟会产生什么作用,还要看从实行后汽车市场的变化中找到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