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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转型时机已成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4日 07:26  全景网络-证券时报

  谭浩俊

  据相关媒体报道,财政部拟定的可能超过1000亿减税规模的增值税全面转型方案,日前已上报国务院待批。该方案最大亮点是全额抵扣、全行业转型,方案并建议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有关增值税转型的问题,早在几年前就有过激烈的争论。由于一直存在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倾向,反对派牢牢占据了上风,转型问题也就始终没有能够真正列入议事日程。今年以来,在国内外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下,产业结构不合理、企业发展潜力不够、经济发展原动力不足的矛盾日益显现,增值税转型问题也再一次成为争论焦点。

  那么,我国是否具备了实现增值税转型的条件呢?在目前的情况下,增值税转型的时机是否成熟呢?笔者认为,实现增值税转型的条件和时机皆已经成熟。

  首先,增值税转型不会引起固定资产投资过热。一般认为,实行生产型增值税,可以有效防止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而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可能会刺激投资者的投资冲动,引起固定资产投资过热。而在我国,是否会出现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问题,税收政策的作用往往并不很大,而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行为。

  一方面,地方政府具有“自主”投资的强大力量和投资能力,如修路造桥、建楼堂馆所等;另一方面,企业的投资行为,往往受制于地方政府的政绩行为。所以,是否会出现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要看地方政府对投资的态度。只要地方政府没有强烈的投资冲动和欲望,一般不会出现固定资产投资过热的问题。所以,在我国实行增值税转型,一般不会出现纯经济意义上对投资的“刺激”力量,也就不会引起投资过热的问题。

  第二,不能把增值税转型简单地看成是税收问题。讲到增值税转型,很多人自然而然地就会想到减税,会把此看作是一次简单的减税行为。因为,从表面看,实行增值税转型,确实会引起税收的减少,有关方面的测算是1000亿以上。而事实上,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实行增值税转型的核心问题,并不是税收问题,而是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引导和对经济的保护问题。

  一是引导固定资产投资转型。今年以来,尽管经济遇到了很大困难,经济增长的速度明显放缓。但是,固定资产投资速度并没有因此受到明显影响,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在生产性投资速度明显放慢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大拆大建的热情却越来越高,非生产性投资增长速度很快。所以,迫切需要通过调整税收政策的调整,刺激企业的投资热情,刺激生产性投资,以此来优化和改善目前极不合理的投资结构,遏制非生产性投资的盲目扩张和无限扩张。

  二是防止经济出现大起大落。通过实行增值税转型,刺激企业的投资欲望,刺激生产性投资,防止经济大起大落,保持经济的平稳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促进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通过增值税转型,其目的之一就是要促进企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产品结构的调整和先进技术的采用、先进设备的购买,实现企业升级、产品换代和竞争力增强。

  第三,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如果仅就政策调整而调整,简单地出台增值税转型政策,显然是难以充分发挥增值税政策的作用的,搞不好会带来许多负面影响。

  (作者单位:江苏省镇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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