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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企重组不应忽视市场化因素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5日 14:31  新浪财经

  斥资近20亿元从二级市场买进股票,鞍钢集团对攀钢系举牌并未能有效阻止竞争对手的插足。一位接近国务院国资委高层官员的权威人士向媒体透露:“之前只是授意,现在国务院国资委已经敲定了由宝钢重组攀钢。”另一位接触过宝钢集团董事长徐乐江的钢铁业资深人士也证实了上述内情,宝钢将在今年年内、最迟明年年初启动对攀钢的整合工作。(见于8月25日《华夏时报》)

  自从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表达出做强央企前三甲原则后,围绕攀钢的重组消息从未消停过。由于鞍钢和武钢各自与攀钢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外界一直据此认为重组攀钢极有可能在这两家公司当中产生,而宝钢虽然财大气粗却并不被看好。但是出乎外界所料,最不被看好的宝钢突然在敏感时刻现身了。

  表面看起来,武钢和鞍钢都比宝钢更有优势。但有报道称,这些都没有用,央企之间的重组是由国资委决定的,国资委有自己的考虑,既然国资委定了让宝钢来重组攀钢,武钢和鞍钢参与重组攀钢就显得有些多余。由于国资委对于宝钢重组韶钢、广钢后组建的广东钢铁集团模式非常欣赏,国资委此次极有可能参照此种模式制订宝钢攀钢的重组方案。

  在广东钢铁集团的组建模式上,广东方面是将现有的韶钢、广钢资产打包,按照20%的比例,与宝钢现金出资组建广东钢铁集团。有分析认为,如果按照广东钢铁集团的组建模式,现在鞍钢利用作为现金选择权第三方的契机,大量购入攀钢系股票,与宝钢重组攀钢并不冲突,因为宝钢并不直接入股攀钢,而是双方打包组建合资公司。

  这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能否具备可操作性还很难说。由于宝钢有行政力量的支撑,因而胜算的可能性更大。现在业界仍有一种观点盛行:只有行政力量方能达成我国钢铁业迅速整合的目标。只要经济决策层下定决心,各钢铁企业的“国有”性质反而能形成快速通道,使国有钢铁企业集团闪电聚变为3至5家的强势集团。按照钢铁产业政策的目标,到2010年,国内排名前十位的钢铁企业钢产量占全国产量的比例达到50%以上,并且同期要形成两个3000万吨级的特大型企业集团。

  在国内产业整合重组中,用行政力量来捏合的例子很多,典型的如鞍钢与本钢的合并模式,首钢迁徙河北与唐钢的组合模式。不过这些模式无法解决跨区域以及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关系等难题。在国内许多重组案例中,我们发现,政府往往会同时扮演市场发展的“推动者”和“监管者”的双重角色,在某些历史阶段,政府作为推动者的任务甚至会更重一些。

  虽然行政力量驱动的兼并重组赋予了国内钢铁企业更大的灵活性和空间来进行自我整合,但在一个更趋多样化的经济环境中,这些单纯的行政力量一旦脱离市场化因素,就会产生这样一种怪现象,钢企重组后,企业老总接受名称的改变,然后照常经营自己的企业,无论是增加采购实力还是提高效率,难得实现行业整合的益处。虽然企业合并了,却仍然是作为两个单独的实体运行,各自有自己的采购和出口部门。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就在国内的钢铁业整合陷入“行政力量依赖”欲罢不能之际,米塔尔和阿塞洛等国际钢铁巨头却在我国展开了大规模的并购,其速度和效率远远超过了行政性重组。外资并购最大的启示正是行政力量无法摆平各利益方,通过资本市场的并购却能将各种无比复杂的利益冲突问题一一化解。如果不是产业政策对外资持股的限制,在钢铁业以及股市的钢铁板块上,外资善意或者恶意的并购或许早已经铺天盖地了。

  就目前宝钢、鞍钢或武钢重组攀钢而言,其意义显然超出了资本市场的范畴,而鞍钢、武钢在这场大比拼中,可能会甘拜下风,因为作为国内最具实力和野心的钢铁企业,宝钢并没有等待一纸批文来把哪家外地钢企划拨给自己,也不是采取外资巨头们所擅长的市场化并购手段,而是动用了国资委这样的行政力量,将攀钢拿下。

  必须指出,我国钢企兼并重组已进入关键时刻,但无论采用何种方式,从其目的出发,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才是关键,对企业来说是进行市场化整合的前提。而如何发挥大型钢铁集团在资金、管理、技术等方面的综合优势,则是决定市场化整合能否成功的关键。因此,无论从哪个角度分析,正在加速进行的中国钢铁业大整合需要融入更多的市场化因素。(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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