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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民营油企生存空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 07:54  市场报

  应给民营油企生存空间(声音)

  陈仕新 万静

  针对民营加油站油荒的问题,业内权威人士支招说,应该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当地政府应对当事各方进行沟通和协调,促使问题解决。事实上,这里所说的各方,主要就是掌握石油话语权的中石油、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当然,应该承认,如果当地政府鼎力支持,与石油巨头沟通或许能暂时缓解油荒,但这并非根本之法。

  中商石油会的赵友山介绍,中石油、中石化停止批发部分品种,力保零售,优先满足自己旗下的加油站所需。接着,两家炼油厂“适时”停产检修,让民营加油站闹油荒,把涨价的责任推给市场供应不足与民营加油站。更令人担心的是,近期,中石油、中石化纷纷向各地炼油厂派驻督察员,禁止炼油厂向民营油企供油,对于在市场竞争中本来就缺乏话语权的民营石油企业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中国石油大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认为,垄断行业历来为广大公众所诟病,民营石油企业的发展无疑给石油垄断市场带来一点希望。现在,国有石油巨头不是从技术创新、成本节约、打破垄断福利、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而是依靠庞大的市场规模、自身垄断地位,千方百计卡民营油企的脖子。这一方面导致市场竞争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损害民企的竞争权,同时侵犯了消费者的市场选择权。

  他认为,中国石油体制的改革思路,在于逐步放松市场准入,打破垄断,积极培育市场主体。从市场准入来说,将来应该是两大集团(中石油、中石化)、新进入石油行业的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共同形成一个市场主体多元化的局面,包括贸易权在内也应该逐渐放开。

  中商石油赵友山认为,当初,国家制定法律和政策允许民营企业进入石油流通领域,但在成品油供应上实行限制,使得民营企业始终无法取得和国有企业真正平等的地位。如果政府认为民营企业不适合进入成品油流通领域,那么也应安排一个合适的退出机制,对民营石油企业的投入与损失进行赔偿,而不应任其自生自灭。

  8月1日,《反垄断法》将施行,对于该法的出台,业内专家也指出,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政策体系是石油流通体制改革取得预期成效的重要保证,也是改革的重要内容。在这方面应该首先健全与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通过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明确石油行业的地位、监管机构、石油流通的管理形式、石油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合理的石油库存等,抓紧制定和修订有关的法律法规,以维护公平竞争,规范石油流通的市场秩序,引导石油市场的主体行为。

  众多民营企业老板们也期望《反垄断法》能真正激活市场竞争,采取措施保护合法竞争。

【 新浪财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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