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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台地产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2日 20:31 《法人》

  在企业投资的过程中,充斥着企业和政府的博奕,政府要打造诚信的品质,合法、妥当的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实现政府和企业的双赢

  文 本刊记者 吕冰心

  庐山以“奇、秀、险、雄”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的美誉,1996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名录”。由台湾春秋宝岛杂志创办人王企先生投资设立的江西省九江市庐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庐台公司)拥有庐山脚下堪称“绝版黄金地块”的四宗土地。庐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企先生的儿子王殿棕和当地政府就这四宗黄金土地进行了长达近十年的持久战。时至今日,拥有四宗土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庐台公司依然无法进行土地开发。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却为何难以行使土地权利?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纠葛与纷争呢?

  土地证以旧换新受阻

  1992年,庐台公司由九江籍台胞、台湾春秋宝岛杂志创办人王企先生投资设立,其子王殿棕担任法定代表人。

  庐台公司成立后,发展态势良好,开发了九江市体育馆综合大楼等多处商住楼。1996年,庐台公司还获取了九江市庐山区通远茶所、莲花洞、高山庙等300余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计划开发别墅200余栋,并已竣工70余栋(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

  1996年,王殿棕以非法集资被收容审查,并获刑八年。

  牢狱之灾是王殿棕始料未及的,“1993年1月,经时任市区二级领导同意,庐山区台胞台属联谊会及庐台公司,决定在台胞台属中集资,用于公司经营,共集资640万元,年息20%。该集资行为由时任人大主任、市政法委书记等相关领导分别以不同方式参与并推动。”

  更让王殿棕倍感意外的是,在他服刑期间,庐台公司的所有财产被全部清理和没收。“在处理庐台公司财产时,没有经过我同意,也没有经过任何的拍卖程序,价值近2000万元的体育馆综合楼以500万元卖给了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其他的财产也存在贱卖的情况。”王殿棕称。

  记者从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和中国银行九江市分行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中调查发现,庐山区建筑工程总公司购得体育馆综合楼后,以其为抵押物,从九江分行贷款约6257608元,从市值70%的放贷标准来看,该体育综合楼的价值似乎应该在1000万元以上。

  2002年,庐山区公安分局将有关材料移交给庐台公司,并未返还未涉案的庐山脚下通远茶所附近四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涉及面积100多亩。其理由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丢失。王殿棕与政府多次交涉,于2002年12月5日拿回了四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后来,九江市、区国土资源局职能调整,原庐山区失去了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的资格,由九江市国土局统一换发新证。2003年3月,庐台公司向九江市国土局提交了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至今,市国土局未予办理。

  而记者到庐山脚下通远茶所附近的争议土地处发现:已经建成的别墅,大多数还没有人居住,偶尔能够闻见狗叫;烂尾楼中杂草丛生,甚至有居民在里面养羊;别墅大门口旁边的石质广告墙已经被砸毁。荒凉破落的景象与庐山整体干净、优美的环境相比,已然大相径庭。不过,即使是外行人也仍然能够发现其黄金般的地块价值。

  王殿棕表示,“庐台公司土地证以旧换新纯属土地管理部门基本工作范畴,但由于其行政不作为,此事数年来都得不到解决,导致无法正常的开发土地和经营公司。政府是想利用换发新土地证的时机,要回这块土地。”

  就《国有土地使用证》换发问题,记者找到了九江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科于科长,其表示此事说得清楚,几位局领导也都知道。而当记者要提笔记录时,于科长则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此事要找局领导。通过市国土局办公室杨主任联系市国土局领导,办公室主任表示局领导开会去了,具体什么时候有空还不清楚。至发稿时,记者仍然未收到国土局的任何答复。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李洪雷副研究员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市、区国土局职能调整并不能否定原发放土地证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市国土局无合法、正当理由拒绝换发新证,违背了行政法中的信赖保护原则,行政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作为证据使用。如果原来的行政行为是合法的,政府只有在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情形下,才可以收回土地,并且要给行政相对人以合理的补偿。

  公司股权转让被困

  2007年11月3日,福建籍商人陈庆国、南昌籍商人龚正根与庐台公司股东王殿棕和王国庆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约定,陈庆国和龚正根入股庐台公司,并分别担任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

  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庐台公司向九江市工商局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局拒绝给予变更登记,但是并未给出书面理由。

  就股权变更登记一事,九江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张传讯局长接受了记者采访。

  张局长介绍说,2007年7月25日,受九江市政府主要领导委托,由工商局、国土局等相关部门,就庐台公司遗留问题印发了一个会议纪要,其中就涉及庐台公司股权转让的问题。根据该会议纪要,今后涉及王殿棕及其亲属名义的工商变更,需要经过九江市常务副市长、分管工商的副市长等几领导取得一致意见。没有上级部门批示、领导同意,我们不能够变更。

  “庐台公司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敏感的现实问题,涉及社会稳定,在处理这些问题时应慎重。”他同时表示。

  记者提出看看这份会议纪要时,张局长当即同意。但是在张局长离开办公室征求上级领导意见回来后,就拒绝提供该会议纪要,理由是,“政法委牵头出的纪要,找市政法委要,我们不方便给”。

  后多次电话联系九江市政法委书记,其手机均显示正在通话中或者无法接通,给其发短信,也没有回复。

  记者到九江市政府处采访,宣传部新闻科的荣科长则表示,事情很复杂,因为庐台公司的问题经历时间太长,领导换了几届,没有领导愿意接受采访。

  王殿棕则认为,“庐台公司纠纷历时十余年,触动利益多,有其复杂的一面,但只要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解决起来并不困难。这并不排除个别人、各别领导人为地将案情复杂化,以阻止问题的解决。”

  另据了解,庐台公司还有建筑工程款等债务2000万元左右,其中包括所欠的农民工工资,因此,不断有农民工到市政府反映。

  拟入股庐台公司的陈庆国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作为新股东进入庐台公司后,会先清理欠款,偿还公司所欠的农民工工资,了结债权债务关系;然后再恢复公司的建设和经营,实现利益回报;最后支付王殿棕等人的股权转让金。这无疑有利于九江地区的稳定,有利于改善庐山脚下的环境,为政府排忧解难。而工商局拒绝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已经影响到公司下一步的经营,不利于农民工工资的解决,年关将至,更不利于该地区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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