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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聚德烤鸭之争带给我们什么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5日 08:55 三秦都市报

  今年3月,河南虞城县市容管理局为整顿市容,向街头商贩公开销售“保护伞”、小推车,价格分别为130元、300元,买了伞和小推车后,不管你用不用,市容局就不会再找麻烦。结果不多久,“保护伞”失效了。(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

  所谓“保护伞”,其实就是一把绿色大伞,除了“全民共同参与,治理城市环境,虞城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口号和“城管监制”的署名外,与普通大伞并无区别。因为里头含有城管局的“保护费”,所以130元的价格远高于市场价———“如果是普通伞,40块钱就能加工一把。”(商贩语)

  为何销售“保护伞”?城管部门说是为了美化市容,同时还特别强调两点:买伞是商贩自愿;卖伞局里没有挣钱。如此说辞,听起来怎么那么耳熟,对了,此前兰州七里河卖“城管牌冰箱”,海南乐东县卖“城管牌太阳伞”,面对质疑,有关部门也是这样子说的。类似的三段论,犹如程咬金的三斧头,在各地城管部门之间翻来覆去,如出一辙,毫无新意,人们的耳朵早就听出了老茧。局里没有挣钱那是掩耳盗铃,商贩自愿更是无稽之谈,“城管牌保护伞”,商贩敢不买吗?商贩可是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的啊,人为刀俎我为鱼肉之下,花钱能买平安,不买就休想经营。商贩纵有千般无奈,也不敢说半个不字啊!

  从表面上看,城管局卖出的是太阳伞,实则销售的是“执法权”(公共权力)。如此假“美化市容”之名,行执法创收之实,显然违背《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遗憾的是,在个别地方,违法违规的太阳伞、推车、冰箱等“城管牌”产品却购销两旺。这次,河南虞城城管之所以惹麻烦,主要还是因为“保护伞”的“有效期”太短了。若是保护时效长点,城管与小贩说不定还能和谐共处呢?

  滋生执法经济的土壤,是小商贩经营被定性为影响市容市貌,被一禁了之。只要城市管理者“面子第一”观念不转变,加之监督乏力,执法经济就不可能被杜绝,城管牌产品也必将发展壮大,这次是“城管牌保护伞”,下次可能是“城管牌烧烤炉”、“城管牌榨汁机”,以至于形成系列。要杜绝“执法经济”现象,避免“城管牌”系列产品坑害商贩利益,除了加强执法监督外,更需城市管理者找出“城市面子”与“民生肚子”的平衡点。

  -莫送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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