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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款应强制推行银行存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2日 20:50 《理财周刊》
文》本刊记者/甄爱军 记者想起了很久以前的往事。小时放牛,如若稍不注意,牛便会溜进庄稼地,如果糟蹋的庄稼多了,自然会被告发到父母那里,其结果自然是轻则臭骂,重则一顿暴揍。 在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不是很发到,各项规章制度还不是很健全,尤其是诚信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之前,记者认为资金监管非强制不可。 我们今天在分析中天事件所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时,如果仅仅只是谴责中介行业自我修养不够,自律能力不强等等,记者认为这是不够的。俗话说得好,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全国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人员甚众,仅上海一个地区就有十万之多,从业者的素质参差不齐,因此期望所有的从业人员都有极强的自律能力,这似乎不大现实。但是现实问题是,现在二手房交易资金却如同庄稼,总有牛对它恋恋不忘,而记者的经验是,为了防止牛糟践庄稼,我是经常揪住牛鼻子上的绳子,钉牢它,使它无从下嘴。而对于类似于牛的房产中介,我们只有强制执行资金监管制度,才能确保资金的安全。 事实上,在这方面,有关主管部门倒不妨向证监会学点招数。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也一度是令监管部门头痛的事情,虽然在1993年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和1999年实施的《证券法》都对此行为明令禁止,但挪用情况仍然时有发生。资料显示,证券公司客户保证金被挪用的比例在1997年达23%,1998年为18%,1999年为16%,2000年仍达2.33%。为了解决这个顽症,从去年6月份起,证监会强制推行第三方存管制度,将原来客户存放在证券公司的资金统一转移到银行中,证券公司只能替客户进行买卖操作,但接触不到现金,每日营业结束之后,还要和存管银行核对账目,这套制度从根本上加强了对客户保证金的监管,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在此记者想要着重强调的是,证监会是要求券商强制执行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而不是温和地建议券商采用这种制度。两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所产生的作用自然也有云泥之别。相对券商动辄挪用上亿元保证金情形相比,不良中介卷走的资金可能只是小菜一碟,但是这碟小菜的分量可并不轻,不可不当作一回事,因为它关系到一个家庭的安居大事,很有可能是一个人一辈子的积蓄。 由此看来,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的第三方监管其实是势在必行!在此我们建议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将资金监管制度纳入二手房交易的程序中来,即把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与缴纳购房契税一样,是整个交易环节中不可或缺的部分,不走完这道程序,交易便无法正常进行,这样,既能杜绝中天事件的再次发生,也能预防来自买卖两方的风险,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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