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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成品油市场反垄断任重道远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8日 14:07 华夏时报

  本报评论员 商 灏

  国内石油巨头不仅占据了市场垄断地位,还分享了政府让渡的部分市场管理权,如果政府不及时收回这部分权力,我们将只能看到垄断企业与其他竞争主体共存的这个市场还是不完全的市场。

  悲观的结论由此产生:反垄断法虽已出台,但要让国内石油巨头们受到实质影响,恐怕暂时还很难。

  在石油巨头垄断地位不断巩固的市场格局下,政府权威部门最近的相关表态、能源法有望确立的市场配置资源原则,能给成品油市场带来怎样的公平竞争?

  在反垄断法刚刚获得立法机构批准不久,一向为国有石油巨头占垄断地位的成品油市场有两个消息引人关注:其一,每年500万吨成品油专门供应民营油企的政策或将很快得以具体实施;其二,国际

能源巨头道达尔收购了中国20余家民营油站。

  500万吨是个什么概念?每年500万吨成品油对于改善民营油企生存现状有多大意义?2006年中国成品油消费总量为3.2亿吨,按此计算,那么500万吨就仅是1/64;如果按民营石油企业占国内50%经营单位网络计算,那就相当于供给民营油企1/32的量。可见,500万吨的专供数量对于成品油市场的反垄断恐怕仅是一种象征意义而已。

  目前我们所看到的国内成品油市场正在发生的变化趋势是:

  ——尽管商务部已宣布自2007年1月1日起开放中国原油、成品油批发经营权,但由于目前成品油仍需全部通过中石油、中石化两家企业向所有批发企业批发,加上去年年底推出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抬高了民营企业的准入门槛,目前大部分民营油企因无油可批发或准入门槛太高而不得不转产或倒闭。

  ——民营油企选择出售给外资而不是国企,毫无疑问是因为外资无论在体制、资金实力,还是市场经验、服务意识上都超过国企。一旦这一趋势蔓延开来,中国石油流通企业的势力格局将被改写,国资、民资、外资“三分天下”的格局将演变为国资、外资“两强相争”,前者的竞争压力将显著加大。

  ——对于数以千计、屡遭挫折而抱团取暖的民企,以及资金与效率方面远在国内垄断企业之上的国外知名油企来说,在国内外融资不是什么主要问题。暂时无法打破垄断的核心仍在于各种或明或暗的管制,这些管制无迹可循,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难怪民营油企抱怨说:“当我们建起了炼厂时,我们发现没有油源保证;什么是油源保证?国内勘采僧多粥少,于是,我们走出去;但是,我们不能申请油品配额,于是我们申请进口资格;当我们拥有进口资格、可以申请配额时,仍然满足不了需求;我们只有一条路:与国际石油公司合作,进入上游,获取合作份额,这是最稳妥的保证!”

  有人曾很直截了当地指出,掌握油源批发与进口权的国内石油巨头,对行业下游的民企采用了合乎经济理性原则的绞杀战略。在上游领域的勘探开采方面,政府允许你进入,但没有细则;进口原油名义上得到了商务部的配额,但也无法实施,只能委托两大集团,两大集团又以无法排产为由说不能帮你进口,导致指标不能执行。

  更残酷的是,石油巨头若把批发价和出厂价都提到与零售价近乎相同的高度,就会让民营油站开张卖油之日等于亏损开始之时。

  因此我们也许不得不意识到,国内石油巨头不仅占据了市场垄断地位,还分享了政府让渡的部分市场管理权,如果政府不及时收回这部分权力,我们将只能看到垄断企业与其他竞争主体共存的这个市场还是不完全的市场。

  中国石油行业的

证券分析师们现在普遍的看法是,国内石油垄断企业仍然利好,不仅因为其垄断地位业已巩固、人员与技术稳定,还因为“市场开放不等于完全市场化”,成品油批发放开,并不等于进口放开,国有垄断企业之外的油企油源仍然无法落实。

  悲观的结论由此产生:反垄断法虽已出台,但要让国内石油巨头们受到实质影响,恐怕暂时还很难。

  上个月,

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有关责令两大石油集团必须对系统以外供应成品油的通知。这被舆论视为执掌国家宏观经济发展政策的主管部门对进一步打破国内石油垄断的又一重要表态。

  而据说由国务院能源办牵头起草并有望10月形成的能源法“草案初稿”将会涉及能源开发、流通等领域的监管问题,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有望确立。另外,据称该初稿还提出设立能源市场监管机构,在能源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市场运行、市场交易、普遍服务、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专业性工作等。

  但在石油巨头垄断地位不断巩固的市场格局下,政府权威部门最近的相关表态、能源法有望确立的市场配置资源原则,这些究竟能给成品油市场带来怎样的公平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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