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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一企业年亏损上亿元 高管获得奖金超过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3日 16:40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4月23日 (记者 葛如江 程士华) 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一高层管理人员彭炜近日因受贿、贪污上百万元被查处,并被法院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彭炜原是集团公司控股企业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皖江公司)总经理。据调查,公司投产当年即亏损一亿多元,而彭炜从公司筹建到投产,却一直以各种名目领取名目繁多的各项奖金、福利113万多元。

  尽管彭炜的被判刑主要是因为受贿、贪污,然而此案的审理却让另一个沉重的话题浮出水面:亏损国企的高管该不该拿奖金?拿多少?专家认为,完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分配体制已是当务之急。

  当年亏损超亿元 公司依然滥发奖金

  皖江公司成立于1998年,工程于2005年5月建成并试运行发电,总投资24亿多元。彭炜于2000年9月被安徽省

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下派皖江公司任总经理。

  据记者调查,公司尚未开工建设,公司的领导层即开始领取大额奖金,并逐年提高。2002年度,彭炜几乎每个月都能领到两三千元的基本奖和补贴,这一年他的奖励是5万多元。2003年他的奖励在上年基础上上涨了一成,达5.5万多元。

  到了2004年,公司开始滥发奖金,彭炜的年均奖金猛涨到14万元以上,每年领取奖金近70笔之多,几乎每个星期公司领导都能领取一两笔几百到数千元不等的奖金。记者仔细研读了工资明细表后发现,各种奖金有加班费、津贴、基本奖、补助、考核奖、过节费、月度奖、季度考核奖、年度考核奖、年终奖、卫生费、安全风险金、安全责任制考核奖、节点奖、精神文明建设款、“两促进、两不误”奖、综合补贴等等,不一而足,名目繁多,令人眼花缭乱。

  据这一年的工资明细表显示,彭炜连续两月4次领取上年度年终奖1.4万多元。除了每月的加班费、基本奖和补贴,有的奖金名目实在少见,比如化水系统运行完成等节点奖励2940元、1号2号汽机低压缸扣盖节点考核奖2700元、1号锅炉酸洗节点考核奖1440元。

  据皖江公司董事会的一份会议纪要介绍,公司200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显示,试生产期不提折旧的年度净利润总额为负4796万元,提折旧的利润总额为负12014万元。也就是说,皖江公司这一年亏损已超过1.2亿元。

  尽管公司亏损严重,企业高管的腰包却越来越鼓。2005年投产后,彭炜领取的奖金就有:一期工程投产奖2000元,一期工程竣工奖两笔1.5万元;职工安全风险金返还两笔7200元、安全风险奖3600元、安全责任制考核奖三笔1.2万元;机组开始发电运行又有各种奖项,比如1号机连续发电运行奖900元、1号机60天连续运行发电奖1800元、168天安全运行奖680元、1号机100天和150天连续发电运行奖1350元。2005年全年彭炜的加班费有17笔之多,总额超过2.5万元。

  据集团公司提供的《关于彭炜同志有关奖励的报告》显示,自2000年9月至2005年10月彭炜在公司任职期间,获得的相关津贴、加班费、奖励以及董事会对其2004年、2005年经营班子薪酬考核奖励、基建概算节余奖励等,合计113万多元(含税)。

  为了多发奖金,公司将给员工的奖金全部打入了成本,而且尽量做到“人人都能领到奖金”。公司的一份材料说,根据董事会决定,已发放的奖金列入基建投资。基建综合奖励的分配,经营班子占总额的20%,其他员工占80%,经营班子中总经理系数为1、副总经理为0.75,奖励由经营班子按员工在基建期间的任职时间和贡献大小进行分配,公司顾问也给予奖励,奖金额适当高于员工平均数,基建综合奖励列入基建成本。

  慷国家之慨 滥发奖金竟是自己说了算

  据皖江公司人力资源部方庆主任说,该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来核定员工工资和奖金,而且员工为企业作出了巨大贡献,与同规模的其他企业相比,公司的工资性支出并不算最高。据介绍,去年该公司266名核心员工(即正式工)收入为1500万元,人均收入近6万元。公司管理层4位高管年总收入100万元,人均25万元,中层领导人均年收入大约为7万元,普通员工收入大约为5.4万元。

  这一工资标准是谁确定的?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实际上在彭炜案发前,皖江公司发放奖金基本处于无人监管的“真空”状态。安徽省能源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廖雪松主任说:“尽管集团公司有规定,下派员工不能在下派企业拿工资奖金,但彭炜在下派的皖江公司领取了5年的奖金,集团公司却不知道。”因为皖江公司没有报告,没有集团公司董事长的许可,有关部门也不能轻易去了解,更不能调查。

  据了解,原集团公司董事长张某目前已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正因此,“拔出萝卜”后彭炜案暴露。集团公司一位知情人说,如果不是原董事长被查,皖江公司滥发奖金的事还要继续下去。国企监管体系竟受制于一人,国企谈何监管?!

  事实上,皖江公司所有的奖金发放都是由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股东代表,而能源集团公司是最大的股东,其法人代表实际上也就是皖江公司的法人代表。

  如此一来,也就是说公司老总和管理层的收入就是自己说了算。董事会一纸决定就将滥发奖金合法化了。

  据皖江公司一份会议纪要说,一期工程基建综合奖励500万元,在工程尚未决算前,预发基建综合奖励的60%,即300万元,其余40%待工程决算审批后发放。同时经营班子占奖励总额的20%,即100万元。

  加强收入监管 改革分配体制刻不容缓

  国企老总和管理层该不该拿高奖金?对此,不同人士可谓各执一词。皖江公司现任一总经理认为,大中型国企的老总应该给予更高的工资待遇,因为他管理着国家重大的资产和大量的职工,责任当然不同于一般的中小企业。有付出就应该有相应的报酬。他举例说,十年前就有浙江的私企出一二十万元的年薪聘请他出任高管,现在国企年薪20万元以上的并不多。

  安徽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江小祥处长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成熟,企业竞争加剧,也应该给国企老总和管理层一定的自主分配权,以调动管理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试想,如果给予这些老总们的待遇不高,他们就有可能“跳槽”到其他待遇更高的国企或私企、外企去。他们的“跳槽”带走的不仅是技术和管理,还有更广阔的市场。现在私企和外企的收入分配更加灵活,这些企业吸引人才最有力的办法就是高薪。

  皖江公司人力资源部方庆主任说,公司投产后即亏损,是由政策和行情引起的,况且当年亏损也不代表公司年年亏损,2006年公司即盈利400万元。不能说,公司亏损了,企业管理层就不发奖金了,要不这一年职工不就白干了吗?不能把奖金和企业效益划等号。

  但也有专家持不同意见,不少专家认同,公司亏损依然滥发奖金,有慷国家之慨为公司员工牟利之嫌。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副教授郝大海认为,当前一些国有企业特别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而相对劳动密集型的民营、外资企业的工人收入过低,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收入分配差距过大造成分配不公,加剧了社会矛盾,不利于社会和谐。

  安徽省国资委一位官员表示,不能简单说某企业的收入高了还是低了,收入分配不合理是制度设计不完善造成的,比如发电企业的分配是参照原厂网分开之前的标准而确定的,所以普遍较高。他认为,国企的收入要与业绩挂钩,作出巨大贡献的,就应该给出高收入,而相反,企业效益不景气的,就应该扣发奖金。当前,应该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一个较为合理的收入与业绩挂钩分配制度;同时,加强监管,推进收入公开化,如果自己不愿意公开,就通过

审计等途径强迫公开。

  据介绍,安徽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的薪酬监管制定了一套较为详细的管理办法,对企业负责人实行年度薪酬、职务消费和中长期激励管理,并细化了10多项考核指标,比如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效益年薪和奖励等,并依据企业规模、企业业绩和新增净利润的大小来核定年薪多少。同时,对企业员工核定工资总额规模,并实行效益基础上的工资总额升降机制,企业内部工资与效益挂钩。为了保证这一套办法能见效,省国资委还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执行机制。

  彭炜的问题已引起了安徽省国资委和省能源集团公司的高度重视。据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潘友华副处长说,今年省国资委已将省属企业的三级法人单位的工资薪酬纳入监控,并已采取措施降低了皖江公司的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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