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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新规出台 谁是真正的赢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6日 17:31 新浪财经

  邱 林

  昨(23日)天,商务部公布了《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和《原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从以上手册的条款来看,大批民企、外企仍被高门槛挡在门外,两大国有巨头的市场地位更加稳固。《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规定,企业申请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申请人的提交材料包括:全资或50%以上(不含50%)控股拥有10000立方米以上成品油油库的法律证明文件。这一条款将把一大批民营企业拦在门槛之外。(3月24日《上海证券报》)

  原以为《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出台后,成品油批发将逐渐取消制度门槛,民营企业允许直接成品油批发,参与市场竞争。但是,《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出台,并没有给民营企业带来什么利好,某些条款反而将一大批民营企业拦在门槛之外。因此《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公布后,目前民营企业普遍持观望态度,真正申请经营许可的很少。

  然而,《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更加确定了中石化和中石油两大国企的市场地位,同时对现在没有取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也将是利好。去年,中海油取得了上海最大的民营企业星城石油公司50%以上的股权,后者拥有1.66万立方米的油库。因此中海油有望成为继中石油、中石化后,又一个得到成品油批发资质的国有大型企业。可以说,中石油、中石化以及中海油是这次《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出台的最大赢家。

  长期以来,我国的石油行业是一个由极少数国企高度垄断的市场。当中,确实有一些民营企业在垄断的夹缝中生存,但其生存环境越来越艰难。在成品油批发环节,尽管有少数民营企业获得了经营权,但其经营的成品油来源只能是两大石油巨头。同时,这两大石油巨头也在加油站市场上攻城略地。结果,在整个石油行业,两大石油巨头的市场份额持续扩大。

  当然,民营企业一直在积极地争取自己平等参与市场的权利。商务部2005年5月发布《成品油批发企业经营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规定设立成品油批发企业必须拥有30座自备或者控股加油站,实际上将把民营油企排除在成品油批发市场之外,民营油企群起反对。商务部2006年4月提出新的征求意见稿,但又将油库容积和注册资金大幅度提高。6月份,3家地方石油商会与7家民营油企联名上书,并以集体退出市场相威胁。最终商务部取消了加油站数量门槛,但后来公布的《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以及现在公布的《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仍维持了后两项要求。

  其实,围绕民营企业获得成品油批发资质的争议,只是我国石油体制诸多弊病之一。事实上,即便民企获得了成品油批发资格,现实意义又有多大?在目前的原油价格—炼厂价格—批发价格—零售价格这一价格链条中,零售价采取政府指导的中准价,而批发价和炼厂价则由两大石油巨头自行定制,这在事实上形成了两大石油巨头的行业垄断。

  我们发现,两大石油巨头为了有效控制利润,采取了利润留在批发环节,以批发补贴零售的做法。这样,在较高的批发价格保障下,虽然两大石油巨头自己的加油站利润空间也在缩小,甚至仅仅能维持正常运转,但两大石油巨头可以保持整体盈利。但对于只能从两大巨头进油的民营企业而言,赚钱与否,命运完全掌握在别人手上。

  过去二十多年,涉及到国计民生的行业的改革,通常是开放倒逼改革。成品油批发市场也属于这种模式。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2006年12月11日,我国将开放成品油批发市场。为此,商务部出台了《原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按照这些办法,民营企业也可以进入成品油批发领域了。

  但为什么在出台《成品油经营企业指引手册》时,又对民营企业设置这样或那样的限制条款。这说明,成品油批发市场的倒逼式改革恰恰暴露出政府的心态问题,并且此次改革也很不彻底。这样,就为两大石油巨头留下了很大空间,今后,他们可以通过扩大产业链以及兼并、收购、联合等手段扩张市场,与民营企业展开更加激烈地竞争。而民营企业中,除了极少数外,大部分都会被石油巨头收购与兼并,很难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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