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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处置民企危机时可更有作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 17:58 经济观察报
刘伟勋/文 随着八名高管获刑,备受关注的民营企业普尔斯马特会员超市(下称普马)合同诈骗和抽逃出资案暂告终结。 3月2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普马原首席运营官、联合总裁吴卫东无期徒刑,判处其他七名前高管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一年九个月不等。至此,中国最早一家引入国外会员制模式的连锁超市、也一度是全国最大民营零售企业的普马惨淡谢幕。 普马的结局多少有些悲剧色彩,无论是尚未归案的公司创办人刘五一,还是至今没有拿到10多亿元欠款的银行、供货商、员工,乃至整个业界,都不算是赢家。仅从经济角度看,普马由盛及衰再至全面崩盘的短短几年中,大量的社会和个人财富贬值、流失,而且追回和偿还的可能性已经很小。 事实上,普马2004年因资金链断裂而爆发危机时,如果企业、供货商、媒体、政府能以更理性的姿态、更富建设性的手段应对,欠款风波给企业自身以及相关各方带来的损失,可能会小很多。甚至在一些人士看来,如果当时处理得当,普马完全有机会转危为安、重获新生。 从已经公开的资料看,普马并不是一家以圈钱为目的的骗子公司,而是一家采用连锁方式经营中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其后期之所以陷入困境,至少有三方面因素,一是自身资金、技术、管理难以支撑超常规扩张;二是银行在宏观调控收紧银根,企业大量贷款被意外收回;三是连锁经营模式的内在风险较大,企业自有资金比例较低,公司运转过多依赖银行贷款和供货商货款,这种模式既强大又脆弱——内外皆顺时企业高歌猛进,一旦某一环节出现漏洞而又补救不及,多米诺骨牌便会迅速倒下。 对零售企业尤其是民营零售企业而言,内、外部同时出现问题时,企业会遇到较大的风险,但在通常情况下,仅凭企业自己的力量无法化解,尤其是大量供货商集体挤兑、部分媒体恶意炒作时。 事实上,其他行业的民营企业也可能遇到类似的内外部危机全面爆发的情况。与拥有政府支持的国企和背靠母公司的外资不同,民营企业往往从出生开始,就更多地要依靠自己,包括陷入困境时。总体来看,民营企业在应对危机方面普遍缺乏经验,也缺少资源,因此常有一些守法经营、前景看好的民营企业半路夭折。 以往国有企业遇到困难时,政府通常会采取各种行政和市场手段施以援手,即便在企业无药可救时,政府也会担当最后一道屏障。如果民营企业也能在危机时刻得到政府的关照,加上自身努力,则相当一部分能起死回生。 在某种程度上,民营企业陷入危机时,比国企更需要政府出手相助。政府也应担当守法民企的“救火队员”,而不仅仅是在事后启动司法程序。即便企业涉嫌违法违规,政府也可以在帮助企业走出困境的同时,或者之后,对其进行惩处。 在处置民企危机时,政府能做的有很多,既包括出面协调各方利益,避免某一方出现过激行为,也包括在必要时投入资金和管理,避免社会财产迅速流失。 我们看到,普马危机爆发前后,政府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介入时机和方式上,如果能更及早有效地稳定供货商情绪,协调银行贷款,更积极地帮助企业引资重组,普马可能是另外一种结果。 至少,政府应尽力为企业自救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便企业能专心、从容地寻找对策。政府要做到这一点并不困难,有些时候只需要一个明确的表态,比如在普马事件中,如果政府部门能出面稳定供货商心态,督促媒体客观报道,则普马或许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空间。 和企业一样,政府也需要不断积累应对危机的经验。希望普马案件之后,政府部门在预防、处置企业危机时,能有更多作为。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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