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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周刊》:公共政策岂能朝令夕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 13:58 《理财周刊》

  文/黄罗维

  一向认为经得起风浪的我今天终于被折腾得有点够呛,见惯了金融市场的风云变幻,却没有想到国家部委的政策居然会朝令夕“止”,震撼之余却也顿生困惑,如此出尔反尔实在让人不可思议。

  首先是“朝令”,建设部日前出台了《90平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称将把此作为各地执行90平米以下中小套型住宅政策时的参照细则;出人意料的是,接着是夕“止”。就在这个文件见诸于媒体的当天下午,建设部的官方网站上就出台了这样一则公告:建设部新闻发言人就《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发表谈话:必须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建住房[2006]165号)的要求,近日发布的《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关于征求90平方米以下住宅设计要点(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予以废止。

  那么,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文件会让建设部如此急于反悔呢?“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可能不能涵盖全部,细细查看这个文件的条款,笔者发现其中的确有许多令人啼笑皆非之处。

  首先,该“征求意见稿中”提出,以夏热冬冷地区6层以下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米为控制标准的基数,该地区其他类型的住宅和其他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由这个基数乘以相应的修正系数得出各地区各类住宅的套型建筑面积控制标准,但不可思议的是,最终严寒地区的面积系数是最高的。如果说层数的高低会影响得房率这还能够让人接受的话,根据气候条件来决定面积系数的大小显然就非常奇怪了。气温的高低与住房面积的大小又有什么关系?众所周知,气候寒冷的一般是在中国的北方地区,而温暖的大多是在南方地区,但南方的经济又一般较北方发达,那里的老百姓反而有条件住得更宽敞一些。如果按照气温高低来决定面积系数岂不会造成“南小北大”的格局,这样做的结果会符合购房者的真实需求吗?

  其次,该“征求意见稿”要求,起居室使用面积应为12~16平方米;主卧室为12~14平方米;双人卧室为10~12平方米;单人卧室为6~8平方米;厨房为4~6平方米;

卫生间为3~5平方米。既然已经给出了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限定,再去制定如此“苛刻”的设计规范又有什么必要?现在人们都在追求居住的舒适度,购房者的需求也是多样化的,我们更需要追求的是一种人性化的住房设计。住宅总面积的大小被限定了,市场就应该提供更多种类的个性化产品供大家选择,如此“一棍子打死”的硬性规定岂不是要造成天下大同的格局!

  所以任何人一看就知道,这个所谓的“征求意见稿”的确存在着众多“破绽”。然而与此同时我们不解的就是,既然建设部已认定该文件“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和建设部文件要求”,当初又怎么会让它出台的?“征求意见”明确到1月26日截止,但现在建设部却自己把它废止,难道是害怕别人提意见吗?“征求意见稿”推出之前建设部有没有研究过,为什么一定要等它与公众见面之后才“研究”呢?

  归根到底,我认为,作为政府行政部门,任何政策、文件甚或是“征求意见稿”的出台都应该谨慎,因为这不仅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将进一步涉及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形象。所谓“朝令‘夕’”带来的恶果必然是人们无所适从和以讹传讹。如果政府在决策上随意性太大,甚至出尔反尔,其结果不仅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背离了政府管理目标,而且会损害行政效率,影响政府的权威和形象。

  其实《行政许可法》已经以法律形式确立了行政领域的诚实信用、信赖保护原则。按照这一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做到:一是所发布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政策要相对保持稳定,确需变更的要尽可能事先规定过渡期,给百姓明确的预期;二是所作的决定、政策不能朝令夕改、出尔反尔;三是因客观原因,为了维护公共利益,政策、决定确需改变的,由此给百姓造成财产损失,行政机关要依法予以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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