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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诉欧盟反倾销不能单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3:22 中华工商时报

  苏利川

  在欧盟对中国皮鞋开征为期两年的反倾销税之后,国内涉案的1200余家企业绝大部分忍气吞声地做了“缩头乌龟”,目前仍然是仅有奥康、泰马等少得可怜的几家企业聘请了律师,准备上诉至欧盟法院提起皮鞋反倾销诉讼。这样的情形真是令人费解。

  业内人士都知道,16.5%的税率可是致命性的惩罚。在欧盟仲裁生效并开始执行之后,很多出口欧盟的鞋企都将被逼上绝路,因为出口欧盟的鞋企中,绝大多数企业的利润只有10%左右,在他们与欧盟的生意中,大部分利润其实是让给了欧盟的经销商。

  那么欧盟为何还要痛下“杀手”?倾销的游戏规则是这样界定的:一双皮鞋如果在国内的价格是10欧元,卖到欧盟时价格变成了8欧元,贸易中的倾销就这样形成了,按照W TO的规则,进行倾销的国家都要被课以重税以示惩罚。中国鞋是如何受到惩罚的?经过大致是这样,一双皮鞋在国内被卖到10欧元,在欧盟价格被卖到了20欧元,只不过卖到欧盟以外的第三国时价格是25欧元,欧盟就是根据这25欧元裁定中国鞋倾销。

  在欧盟的算盘中,在计算出口产品的正常价值时,常常还将出口国分为“市场经济”和“非市场经济”两类,并分别使用不同的计算方法。对于“市场经济国家”调查机构就直接使用其国内的价格数据,对于“非市场经济国家”则不用该国的市场价格,转而采用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国家”的第三国(即“替代国”)的价格数据作为正常价值。在“中国彩电构成倾销”时,选定的“第三国”是新加坡;此次“中国鞋构成倾销”,选定的“第三国”据说是巴西。

  中国不是早已加入W TO了吗?“中国鞋”为何还要被另眼相看?研究W TO规则的专家们肯定地说,欧盟在本案的调查和裁决中存在较多违背欧盟

反倾销法规之处,比如企业市场经济待遇、反倾销税率的计算、信息披露的时限、非抽样企业的待遇等等,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既然欧盟裁决还有如此多的漏洞,既然推翻其仲裁还有一线生机,为什么大家不勇敢地站出来?制鞋业虽然在国内是属于针头线脑的产业,但谁又能保证,中国制鞋业在欧盟遭遇的今天永远不会是其他行业在欧盟遭遇的明天?

  根据欧盟反倾销法规的规定,中国涉案企业可以在本案终裁两个月内(截止到十二月中旬)向欧盟法院提起上诉。不久前国家

商务部官员也公开出面表态,力挺参与上诉的企业,称“这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径,也是企业的权利”。在勇于对欧盟法院提起皮鞋反倾销诉讼上,奥康们已经先行了一步,我们期待着更多的企业能跟上来!(24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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