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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监会:建设和谐电力仍需解决四大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20:5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齐中熙) 中国电监会副主席王野平23日表示,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后电力经营主体的多元化和企业成分的多元化,电力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影响和谐的矛盾和问题。

  王野平在23日召开的“和谐电力论坛”上说,改革开放特别是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工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在较短时间内扭转了全国大范围缺电的局面,做到了安全生产。目前电力行业总体上是和谐的,但也有矛盾和问题。

  一是电网建设严重滞后于电源建设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厂网之间在电费结算、调度交易、信息公开、公平接入、辅助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分歧。

  二是电力发展与燃料生产、交通运输、设备供应等产业的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电力企业与煤炭企业之间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供需关系还没有完全建立。

  三是一些地区电源违规无序建设问题仍然比较严重,电源结构不合理,水电与火电以及电力生产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较突出。

  四是电力经济增长方式还比较粗放,电力运行效率不高,电力生产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供电服务随意性较大,服务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王野平说,建设和谐电力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建设安全可靠、质优价廉的电力,即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充足可靠供应,满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用电需求,为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质优价廉的电力产品和服务。

  在谈到建设和谐电力的主要措施时,王野平强调,要加强政府宏观管理和电力监管。在供电监督方面,要强化对供电企业电能质量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督促电力普遍服务的有效实现。在电价监管方面,要加大对电力企业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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