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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限将至:家乐福如何应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14:40 21世纪经济报道

  为大卖场贡献50%毛利的各类通道费用短期内很难取消

  见习记者 周益广

  上海报道

  11月15日,《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实施。这将对大卖场产生哪些深刻影响?

  家乐福,收取进场费的始作俑者——在将先进的大卖场经营理念带到中国的同时,也将这种饱受诟病的前端收费模式带入大陆——又将如何应变?

  10月31日,家乐福华东区发言人于剑告诉本报记者:“公司的法律部门正在研究这项新规定,我们的采购合同肯定不会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相悖的地方应该会及时修改过来。”

  五花八门的“通道费”

  采访中,几乎没有供应商感到乐观。

  “我看政府再怎么规定也难以改变现在的经营模式。”吴明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公司长期向家乐福、乐购等上海各大超市供应水产品。他说:“我们注意到了

商务部颁布的新规定,但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今年内应该不会有什么变化,看明年的合同怎么签了。”

  吴明认为,现在上海的连锁超市都在快速扩张,超市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新店开张后培育期拉长,亏损肯定要转嫁到供应商头上,收取各种费用是最好的办法。而如果供应商不跟进,其他竞争对手抢着进,自己的市场份额就要被挤掉了。

  具体说来,比较大的费用包括进场费、节庆费、海报费、堆头费、年终返利。这些费用通常占到供应商销售成本的10%左右。

  其中,一般的供应商要进入上海的家乐福首先要付的进场费至少是20万元,其他的像乐购、易初莲花、世纪联华等主流大卖场也同样如此,只是多少而已。这仅仅是挂个号,算是开户费用。如果产品卖不动要求主动撤柜或者是被淘汰出场,这20万的开户费用就等于丢到水里去了。

  节庆费。家乐福一年8个节,乐购6个节,世纪联华4个。世纪联华的节庆费为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乐购比世纪联华多了圣诞和中秋2个节,家乐福比乐购又多出了中国周年庆和世界周年庆2个节。家乐福规定每家店每个节庆1000元,现在这些费用需要交税,税金要由供应商承担,这样一来每年的节庆费就达到10万余元。

  海报费。世纪联华做一次每家店收300元。家乐福则是一次每店收1800元,每次11家店合计就是近2万元。合同约定每年必须做2-4次,供应商必须同意。

  年终返点。一般在3%到15%不等,主要看商品的毛利空间,如果是一些毛利高的杂货,返点就很高,会超过10%;而大米等销量大的产品,毛利低,返点就少一点,大致在3%-5%,而销量如果超过了合同约定的数目,超出部分返点就会再提高一点。

  随着超市的扩张,供应商也必须按合同约定跟着进每一家新店,不进的话,这些费用照样按照门店总数来算。但是新店的销量前期并不会太好,摊下来就会觉得销售增长赶不上费用增长。

  “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费用供应商都把它打到产品价格里,最后由消费者买单。如果零售商还要继续压榨,很多厂商就会在成本上做文章。不到万不得已不会退出超市。

  被动谋变

  家乐福也有自己的委屈。“有很多费用并不是公司要收的,而是供应商为了抢占好一点的货架位置主动提出赞助,或者是向门店管理人员行贿。后一种行为是公司禁止的,但还是时有发生。”家乐福一位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显然,这和目前供大于求的大背景有关——现在依然是渠道为王,只要零售商卖得掉产品,供应商就要依着你;当然,反过来的情况也不是没有,如果供应商的产品很畅销,很受消费者欢迎,零售商也要让步,给供应商更加优惠的条件引进这些产品。

  只要这种供求关系不变,大卖场的“通道费”就没有理由消失。

  家乐福一位前高管说,大卖场的利润来源就是两块,一块是进销差价,另一块是向供应商收取的通道费和返点,目前家乐福在上海地区的毛利率为18%左右,其中通道费和返点占了半壁江山,这种经营模式短时间根本无法改变。

  他说,这么大的一笔收入,零售商不可能放弃,零供双方也难以在短时间内形成一种新的商业模式。

  而且,“管理办法”的条款大部分都有附加条件——协商一致的情况除外。而事实上,目前经营健康的连锁超市,采购合同都是依据我国《合同法》等法律订立的,收取的各项费用也都是按照采购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超越合同条款强行扣款的情况并不多。

  当然,“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后也不是没有产生相应的威慑作用。

  “公司的法律部门正在研究这项新规定,我们的采购合同肯定不会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相悖的地方应该会及时修改过来。”家乐福华东区发言人于剑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家乐福前高管分析说,在政府新规定的压力之下,家乐福肯定会修改自己的一些规定,但更多的可能是进行变通,比如免除或减少“管理办法”有限制的收费项目,同时增加其他新的收费项目或者是提高年终返利的百分比了。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认为,这种收取通道费的赢利模式已经呈现出很大的弊端,让国内的连锁超市行业的经营越来越扭曲。

  他认为,零售商应该以进销差价为主要利润,做好商品的品类管理,不断推出消费者欢迎的商品品种,积极将滞销品种淘汰出场。这才是零售行业的良性经营模式,有利于产品创新和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发挥卖场的经营效率,很好地提供消费者需要的商品。国内连锁超市行业能否在新规定的压力下谋求经营模式的转变,还需要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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