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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分离之后谁来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02日 03:20 第一财经日报

  邵芳卿

  前不久,在一次与下属官员的谈话中,新上任不久的福建省民政厅厅长马跃征态度鲜明地表示,社团尤其是行业协会已经到了非整顿不可的地步了,党政机关人员应退出协会。

  事实上,自中国保健食品协会因乱排序、乱评比、乱收费而被国家强制撤销后,中国各级行业协会的此类敛财现象并未灭绝,反而呈野火蔓延之势。时下“年关综合征”如期而至,一些行业协会主办的各种评比接踵而至,荣誉牌匾满天飞,企业不堪其扰。

  应该看到,除了一手挥舞“鞭子”外,行业协会另一手往往还备有待价而沽的诱人“冕冠”——“诚信企业”、“顾客满意企业”等称号,并冠以“最佳”、“首批”等光环。

  介于政府、企业之间,商品生产者与经营者之间的行业协会,本应是为企业服务、咨询、沟通、监督、公正、自律、协调的社会中介组织。但挥鞭征敛和出售冕冠不仅背离其宗旨,还使之成为企业公害。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中国政府角色转型的大背景下,如何让行业协会发挥应有的对企业的协调、服务和行业自律功能,显得尤为重要。

  诚然,以“政社分离”为改革原则,使行业协会向民间自治社团组织转变,实现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使行业协会脱离“行政襁褓”,既撤走了官员兼职的位子,也缴下了行业协会手中的“鞭子”,这是行业协会改革的一大进步。

  近两年来,沿着上述改革方向,国内部分省份开始对行业协会动刀。如深圳市在2005年就对68家行业协会中任职的122名党政机关和74名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全部“召回”,使其行业协会基本实现组织机构民间化。广东省则更进一步,年初在出台地方法规《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后,随即出台了《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

  与广东毗邻的另一开放省份福建,各种社团组织数量多达800多家,而主要管理机关民政厅民间社团管理局只有5名工作人员,业务主管部门福建省社科联学会部仅有3名工作人员,部门监管可谓心有余力不足。

  福建省商业联合会挂靠在福建省社科联名下,早已游离于强势行政机关,其前身是完全学术性的福建省商业研究会,“二政府”角色已然淡化,只是会长本人先后担任过福建省内外贸部门的监察室主任之职而已。

  但更值得注意的是,这种表面上已经民间化的行业协会,由于“断奶”,如果不加规范,更不容易自觉“善治”,往往嬗变成家族式企业,自入会到理事、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乃至副会长,都明码标价,而委托“具有市场网络和经济头脑”的公司大量出售系列“冕冠”,更是“效益”惊人!

  不少行业协会既已成害,如何治乱?

  首先,严格高效执法是根本。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国家减负办和纠风办也各有禁令。各省、市、区应强力执行,有案必究,高效查处,该整顿整顿,该取缔取缔。

  其次,严格审批,撤并功能近似协会。增加行政主管人员不是办法,关键是源头审批和撤并。

  再次,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诚信宣传,发动社会监督。

  如能切实做好这三大工作,之前热议的给行业协会立法,实无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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