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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业深陷商业贿赂和地方保护的恶性循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13日 11:58 每日经济新闻
马红漫 日前,重庆市工商局以“向经销商支付大量促销费,涉嫌巨额商业贿赂”为由,对华润蓝剑(广安)啤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润蓝剑”)立案调查。然而,华润蓝剑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打破行规,作为刚进入重庆的外来啤酒商,其经营受到“地方保护”的干扰。监管部门与啤酒厂商双方各执己见,社会各界的看法和认识也大相径庭,此案件已然演变成为啤酒行业的“罗生门”。 导致争议不断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对“商业贿赂”的界定较为宽泛,没有明确的认定标准,难以对具体案件给出评判标准,使司法和执法形成了障碍。在当前的法律框架中,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这样的定义虽然简明但是却偏于粗疏,在法律实践中必然会遇到难以操作执行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粗疏规定,试问,零售企业交给家电连锁企业的进场费、店庆费是否属于商业贿赂?这种见怪不怪的行为尚难以获得法律规定的确认,这就无怪乎商业贿赂的两面特性:一方面成为了能装百物的神筐,正常的商业招待有可能被处罚;而另一方面也成为了推诿扯皮、模糊法律界限的借口。 商业贿赂无孔不入的情况下,只有细化法律条文、强化执法的公平性和严肃性,才能够有效地遏制这一违法行为。否则,在法不责众心理的影响下,商业贿赂仍然会我行我素;亦或,言辞模糊的法律法规可能成为执法部门保护私利的挡箭牌,使受惩戒者大感不公。故而,出台一部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已是势在必行。 事实上,法律规范或许可以从亡羊补牢的角度,对于违法行为提出制裁,但这并非治本之道。因为从经济角度看待商业贿赂的产生,商业贿赂产生的根本症结还在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不对等关系,对于这样的不对等关系,鼓励竞争的法律规范和政策支持可以起到治本的效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细化法律规范的缺失,导致政府行为不但没有发挥平衡市场势力的积极作用,反而有可能成为使势力失衡的因素,而地方保护问题就是其中最典型的表现。 以啤酒行业为例:在几次重大的税制改革之后,地方政府支配自身财政收入的权限大大增加,而啤酒企业历来都是地方的利税大户。为了维护本地区企业的经济利益,地方政府通过设置各种有形或无形的壁垒,将外地品牌的啤酒厂商阻挡在外。这种利益驱动下的公共权利的滥用,不仅导致当地亏损的啤酒生产厂商缺乏有效退出机制,而且使商业贿赂几乎成为外地啤酒企业启动市场大门的不得已选择。 由此,在地方保护思想的指引下,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形成了:外地啤酒厂商为了抵消地方设限,要付出比本地厂商更高的商业贿赂成本;地方政府再祭出更严格的限制利器,将外地厂商置于更为尴尬的境地;为了打开市场,啤酒商咬牙再次加快贿赂的脚步……而对于那些持续被40度以上高温炙烤的重庆市民,则可能因此被剥夺了选择、享受外地啤酒消暑的权利,炎炎夏日仅有重庆啤酒陪伴,是否有些“审美疲劳”呢? 所以,我们一方面要呼吁完善、可行的反商业贿赂法出台;另一方面,我们更翘首企盼遏制地方保护主义,还市场一个平等的竞争环境。否则,会有更多在交易中处于弱势的群体,会冒着违法的风险,乐此不疲地继续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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