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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完美纠葛看直销业态弊端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8日 22:35 中国产经新闻
撰稿/本报评论员 商寅泉 广东中山有个叫“完美”的公司,它的全称是广东中山完美(中国)食品有限公司。“完美”的主打产品是芦荟矿物晶。虽然这个产品销路不错,但麻烦也不少,从去年至今,包括成都、宁波、温州在内的许多消费者,都把“完美”投诉到消协,甚至在浙江金华还被诉诸了法庭,在较大范围内造成负面影响。 这个结果,肯定和“完美”当年确定企业名称时的初衷大相径庭,目前的境况别说完美,连平常都够不上,面对消费者并不友好的目光,我们只能为“完美”遗憾。 本文不探讨“完美”的产品本身,本文只对这个企业的销售形式和这种销售形式所产生的弊端进行评论。笔者认为,对于当前产生的纠葛,从市场营销的角度看,生产商、销售商以及消费者,都有一定的责任,只有反思清楚了,“完美”才能和完美画上等号。 首先,从生产商的角度看,芦荟矿物晶作为食品公司生产的一种食品,可能在营养价值和药理作用上,有一定的独特之处,但它毕竟不是药,它可能有保健作用,但有没有治疗作用则需要药理专家检测认定。因此,从制造商这方面说,坚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宣传推销自己的产品,应该就没有错,即便出了差错,也不至于采取回避的做法。笔者因为身体情况,也服用某一个品牌的卵鳞脂和螺旋藻,但那只是保健,并不指望它能和药物起同样的作用。 其次,是销售环节的问题。从笔者掌握的中国直销市场的资料可以看出,直销之所以有较快的发展速度,与它有较大的利润空间有直接关系。目前在中国取得直销资格的大公司不超过10家,其实有相当多的公司在申请获得这种资格,但这个口子把得严,不轻易放开,就是因为有可能不好控制,有可能对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却无法维权。“完美”的跟头可以说也就栽在这里。马克思曾经对利润有过精彩的描述,而销售“完美”产品就有可能会使销售人员产生马克思笔下所描述的那种歇斯底里式的疯狂,巨大的利润可能会让他们忽略产品内在的适用范围,把产品宣传成无所不能的神品,其结果只能是适得其反。这样做的最终结果,企业受到的损失最大,其品牌的信誉度、市场拥有量都会有很大影响。 其三,是消费者的问题。直销业态的一大特点是无店铺销售。在整个销售链上,绝大部分是双重身份:既是使用者,又是销售者。在这个环节上,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强弱起很大作用。当你接受一项产品时,你不仅要听销售者怎么说,还要结合你自身的状况。就像宁波一位医师所说:“从原材料上看,看不出该产品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但是,芦荟矿物晶并不适应所有的人群,例如糖尿病患者,因为它含有糖分,可能会造成服用这种产品的患者血压升高,病情恶化。” 绝大多数食品都有药理作用,但绝大多数食品都不是单纯的药品。作为生产厂家,把食品当食品卖,肯定没错;作为消费者,别把食品当药品吃,也没错;最为关键是中间环节,别昧着良心哄人掏腰包,一旦出事,都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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